本文摘录自《药师经的济世观》,南怀瑾选集(第七卷)
最早,出家人头顶上是不烧戒疤的。相传元世祖之始,释志德主持天禧寺,每与七众授戒,烧香与顶,为烧戒疤之始,但尚不普遍。
清朝以外族身份统治了中国,一般汉人当然不服气。清朝遂与汉人约好五个条件,即“生投死不投,俗投僧不投,男投女不投”等。
清朝、新娘子穿戴的凤冠霞帔仍是明朝服装,显示男投女不投。
在家人投降,出家人不投降,所以,现在出家人所穿的衣服,那也是明朝的款式。清政府一看,反抗的知识分子都跑去当和尚道士了,怎么办呢?那时又没有身份证或护照,如果在民间造反不得了,于是特别要求烧戒疤。
烧戒疤在身体其他部分看不见,总不好意思剥开衣服检查吧?和尚光头,又不能戴帽子,烧在头顶上,一看就知道是真是假,就算还俗也逃不了。
因此,光头就是护照、身份证。清朝怕汉人造反,在头上给你加个记号,这比佛教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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