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核心居住区关注度最高的名校——浦外高新分校已经正式发布招生简章。
今年是浦外高新分校招生的首年,由于目前高新核心居住区内小学教育配套尚未完全建成,今年浦外高新分校代招小学一年级学生60 名。
一、浦外高新分校基本情况
南京市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以下简称浦外高新分校)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板块,北靠龙王山风景区,南望南大金陵学院。
学校占地近100亩,教育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宜人,师资配备实力雄厚。学校设计规模为18轨54个班的公办初中,今年招收初一新生,同时考虑到周边小学资源缺乏,代招小学一年级学生。
学校作为浦口外国语学校分校,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师资队伍、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等全方面融合打通,紧密协作。
二、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
浦外高新分校小学部施教区范围:
小学部招生施教区范围:
代招弘阳时光里花园、弘阳悦峰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招商兰溪谷、朗诗未来街区、新城花漾紫郡、旭日学府(待该区域配建小学建成开办后再行调整)。
初中部招生施教区范围:
弘阳时光里花园、弘阳悦峰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亚泰山语湖、新城香溢紫郡、招商兰溪谷;代招朗诗未来街区、新城花漾紫郡、旭日学府(待该区域配建中学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招生名额:小学一年级60名;初一年级60名
集中报名时间:
小学部:
5月12日(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5月13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初中部:
6月2日(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6月3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咨询地点:浦外高新分校南门(蓝海路)行政楼招生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13915925568(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小学部:
1.报名时请家长带领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及以下材料(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①《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②(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新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
3.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4.未在本学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和3月份招生信息登记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先到社会事业局(高新路16号)前楼105室领取《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
5.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区内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6.适龄儿童身体如有特殊疾病,请如实填表并告知招生人员。
7.8月10日前,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新生家长于当日携带户口本到学校南门领取入学通知书。
8.其他未尽条件及要求以《南京市江北新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初中部:
1.报名初一的新生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学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学生不用到现场。
2.报名时请家长带以下材料(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①《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②(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我的成长脚印》(中、高年级);⑤新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
4.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5.未在本学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和3月份招生信息登记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先到社会事业局(高新路16号)前楼105室领取《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
6.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区内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7.适龄儿童身体如有特殊疾病,请如实填表并告知招生人员。
8.8月10日前,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新生家长于当日携带户口本到学校南门领取入学通知书。
9.其他未尽条件及要求以《南京市江北新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5.未在本学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和3月份招生信息登记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先到社会事业局(高新路16号)前楼105室领取《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
6.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区内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7.适龄儿童身体如有特殊疾病,请如实填表并告知招生人员。
8.8月10日前,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新生家长于当日携带户口本到学校南门领取入学通知书。
9.其他未尽条件及要求以《南京市江北新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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