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
横沥镇今年一共提供积分制学位共4681个,其中公办学位443个,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的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4238个,购买学位数量是上一年学位补贴人数的4倍。
一、学位供给:
2018年横沥镇随迁子女积分制学位数量供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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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方法:
1、横沥镇将根据学位供给数量,按积分从高到低,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公办学校,录取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第二批为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登记达到学位补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也可填报镇内民办学校。
2、公办学校:按照相应年级提供的学位数,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例如第一志愿填报中心小学一年级有100人,积分前38名安排到中心小学,其余部分将调剂到第二小学。
3、民办学位补贴: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分别根据小学和初中提供的民办学位补贴数量(分小学和初中两学段录取,不设年级具体数量),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类被录取的学生自行联系镇内民办学校入读相应年级,已经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在原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
4、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宣教文体局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录取。
三、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1、补贴方式:被录取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镇内民办学校,并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在注册时先向学校缴纳全额学杂费,再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按照相应的学位补贴标准发回给学生家长。
2、补贴标准:民办学位补贴按照申请人的积分高低,分两个档次给予不同的的经费补贴标准,其中一档的标准为小学5000元/生/学年,初中6000元/生/学年;二档的标准为小学3500元/生/学年,初中4500元/生/学年(以上补贴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实际学杂费高于补贴标准,不足部分由家长自行补缴。
3、人数分配:分小学和初中两学段进行人数分配,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属档次。
学段 补贴标准(元/生/学年)
[含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一档(共847人) 二档(共3391人) 标准(元) 人数 标准(元) 人数 小学 5000 745 3500 2981 初中 6000 102 4500 410
4、已取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在今年秋季入学后,因个人原因需要转学到其它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四、横沥镇公民办中小学校地址
序号 学校名称 性质 地址 备注 1 横沥中学 公办 横沥镇村尾村树人路 初中 2 中心小学 公办 横沥镇康乐路 小学 3 第二小学 公办 横沥镇村尾村蓓蕾路 小学 4 东豪学校 民办 横沥镇石涌村昌鸿路 小学和初中 5 汇星学校 民办 横沥镇田坑村新城区 小学和初中 6 崇德学校 民办 横沥镇村头村振兴路 小学和初中 7 爱华学校 民办 横沥镇横沥骆边村13号 小学和初中 8 培英小学 民办 横沥镇田头村委会对面 小学 9 新厦小学 民办 横沥镇山厦村委会旁 小学 10 远东小学 民办 横沥镇田饶步村 小学 11 崇英小学 民办 横沥镇田头村贝冲东路 小学 12 莞盛小学 民办 横沥镇水边村育才路 小学
五、积分公示、志愿修改及学位安排时间
1、积分公示:现场确认期结束后,6月27日至7月3日,横沥镇将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申请人可登陆阳光横沥网或文明横沥微信查询公示名单。
2、志愿修改: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积分和排名,如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的,可于6月27-29日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现场进行志愿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修改截至时间为6月29日17:30。逾期不受理。)
3、学位安排:7月5-9日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并做好通知录取工作。
2
厚街
一、学位供给情况
我镇2018年计划向随迁子女提供积分制入学学位6665个学位,其中公办学位728个学位,民办学位补贴5937个学位。
1. 积分入学公办小学一年级共安排学位207个,公办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共安排学位50个。(列表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一年级 | 二至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1 | 中心小学 | 5 | 无 | 无 | 无 |
2 | 竹溪小学 | 5 | 无 | 无 | 无 |
3 | 前进小学 | 11 | 无 | 无 | 5 |
4 | 三屯小学 | 25 | 无 | 无 | 3 |
5 | 陈屋小学 | 15 | 无 | 无 | 4 |
6 | 河田小学 | 13 | 无 | 无 | 2 |
7 | 大迳小学 | 5 | 无 | 5 | 3 |
8 | 桥头小学 | 5 | 无 | 无 | 无 |
9 | 双岗小学 | 15 | 无 | 10 | 10 |
10 | 新塘小学 | 35 | 无 | 4 | 无 |
11 | 涌口小学 | 15 | 无 | 无 | 无 |
12 | 溪头小学 | 23 | 无 | 无 | 4 |
13 | 白濠小学 | 35 | 无 | 无 | 无 |
合计 | 207 | 0 | 19 | 31 |
2. 积分入学公办初中一年级共安排学位421个,公办初中二年级共安排学位50个。(列表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初一(七年级) | 初二(八年级) |
1 | 竹溪中学 | 120 | 25 |
2 | 湖景中学 | 301 | 25 |
合计 | 421 | 50 |
3. 积分入学小学学段民办学位补贴数量共5066个:
第一档(50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学位补贴的1013个;
第二档(35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学位补贴的4053个。
4. 积分入学初中学段民办学位补贴数量共871个:
第一档(60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学位补贴的174个;
第二档(45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学位补贴的697个。
二、安排对象
镇宣传教育文体局于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积分入学申请人总分和排名,再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入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我镇今年积分入学的录取名单。如申请人被录取后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三、录取原则
1. 公办学位补贴(小学:一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初中:七年级和八年级),镇宣教文体局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公办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高分者优先满足其志愿)。
2. 民办学位补贴(一年级至八年级)。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分别从小学学段和初中学段剩余的申请人中,延后录取小学5066人,初中871人,享受民办学位补贴。镇宣教文体局分别根据小学段和初中段提供的民办学位补贴数量(分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录取,不设小学和初中各年级具体学位补贴数量),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入围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需按市的政策规定自行联系厚街镇内的11所民办学校入读,入读后,由政府按相应的标准给予申请人学位补贴。
3. 进入录取名单的最后一名申请人因分数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镇宣教文体局通过抽签的形式进行录取。
四、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1.符合学位补贴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自行选择积分制入学厚街镇内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随迁子女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杂费及其它费用(即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学生,不再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委托民办学校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回给相应的随迁子女。
2.取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如入读公办学校或因个人原因需要选择或转学到积分制入学申请地以外其他镇(街、园区)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五、志愿填写指引及修改
申请人根据自身积分总分、学位供给情况或民办学位补贴数量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分先后次序填写志愿,不论三个志愿里是否选择了“民办学位补贴”都默认申请民办学位补贴(即不被公办学校录取时则会安排到民办学位补贴中排名待录)。为了能更准确地反映入学的意愿,申请人应合理地选填三个志愿。如下:
1. 不考虑公办学校,只想申请民办学位补贴的,请在第一志愿或三个志愿上都选择“民办学位补贴”,不要选择任何公办学校;
2. 不能被志愿的公办学校录取,宁愿选择民办学位补贴的,请不要在志愿中选择非志愿的公办学校,同时要勾选“不服从调剂”;
3. 想被任一公办学校录取的,则要在三个志愿中都选择公办学校(不要选民办学位补贴)并勾选“服从调剂”。积分分数达到公办学校录取线或以上,当三个志愿的公办学校都不能满足时,会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资料提交后需要修改志愿的,请于6月27日至29日下午17:30自行登录积分入学申报系统,修改志愿。
3
麻涌
一、录取学校及学位数量
二、录取办法
1、修改填报志愿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27-29日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现场进行志愿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修改截至时间为6月29日17:30,逾期不受理)。
2、录取批次
录取时,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公办学校,录取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人员;第二批为享受学位补贴的民办学位,录取达到学位补贴录取分数线的人员,被录取为“享受学位补贴的民办学位”的,需自行选择申请地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3、录取原则 (请认真对待4个原则)
(1)积分高低原则
根据申请人填报入读公办学校的志愿,按积分自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累推到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
(2)服从分配原则
在录取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过程中,如果三个志愿均不能成功录取或未填报志愿的,则按我镇学校名称顺序(中心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漳澎小学、大步小学、大盛小学),根据申请人积分自高到低依次调配到各学校的剩余学位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
(3)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镇教育局通过组织相同积分的家庭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4)已入围的申报家庭,若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如因积分不足于分配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则视为放弃本次积分入学机会,镇教育局不再调配或补录。
三、注意事项
1、积分公示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申请人的分数和排名;
2、学位安排时间:7月5日至9日确定录取学校,7月11日、12日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到校注册,7月12日开始受理到校注册,各校注册截止时间为7月17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并不能恢复录取资格。
(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校教导处,或致电话88825720咨询镇教育局周老师)
4
东城区
5
东坑
一、学位供给情况
1.公办小学一年级共275个学位;公办中学一年级141个学位,具体如下表:
学校 | 小学一年级 | 中学一年级 |
中心小学 | 29 | / |
多凤小学 | 98 | / |
群英小学 | 148 | / |
东坑中学 | / | 141 |
2.民办学位补贴共3149个,小学2621个,初中528,具体数量如下表:
学段 | 合计 | 一档 | 二档 |
小学 | 2621 | 524 | 2097 |
初中 | 528 | 106 | 422 |
3.学校情况
性质 | 学段 | 学校 |
公办学校 | 中学 | 东坑中学 |
小学 | 东坑镇中心小学 东坑镇多凤小学 东坑镇群英小学 | |
民办学校 | 九年一贯制学校 (包括中学和小学) | 东坑旭东学校 东坑洪冠学校 东坑忠简学校 东坑海东学校 东晋实验学校 |
小学 | 东坑丽晶小学 东坑德才小学 |
二、录取方式
1 先公办后民办
(1)先根据公办学校提供学位的年级,按相关年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相应的人数为获得公办学位申请资格。获得公办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可申请公办学位或享受政府民办学位补贴,如申请人放弃公办学位而自愿申请民办学位补贴,空出的公办学位从相应年级剩余申请人中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未取得公办学位资格和放弃公办学位的申请人将分别整合为小学和初中两个单位,每个单位不分年级,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享受两个档次的政府学位补贴的资格。其中一档的标准为小学5000元/生/学年,初中6000元/生/学年;二档的标准为小学3500元/生/学年,初中4500元/生/学年(以上补贴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学校收费高于补贴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低于补贴标准,则以该学校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补贴。)。
(3)若公办学位或享受政府学位补贴每个档次的最后名额因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同分的申请人家长进行现场抽签,确定获得相应档次的最后名额。
2 公办学位安排
对获得公办学位的申请人,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和积分的排名依次录取。各公办学校同时从填报第一志愿的申请人中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后还有剩余学位,再从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申请人中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学校第二志愿录取完后还有剩余学位,最后从第三志愿填报该校申请人中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填报志愿没能被录取的申请人,若服从安排的,可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放弃此学位。
3 民办学位补贴安排
(1)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并在注册时申请人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杂费及其它费用,再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
(2)学位补贴不设具体年级,分小学和初中两个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获得相应档次的学位补贴。原在东坑镇就读的非起始年级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插班生或起始年级的学生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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