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教师,是一种很轻松的工作,拿着铁饭碗,什么都不用愁,一年还有寒假暑假,生活不要太过于滋润。然而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呢?恐怕让一些人去做教师,做不了多久就会后悔吧。

近日,一则关于教师猝死的事情上了热搜榜,其原因是一位老师通宵批卷,发生猝死,其家人觉得应该属于工伤,但有关部门认为,学校没有要求他加班批改试卷,是他自己在下班时间私自加班批改试卷,发生猝死的时间不是在上班时间,地点也不是学校,所以不算是工伤。

对于这样的解释,很多网友觉得不合理,并且为之感到心寒,如果每个老师都按照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来做的话,相信若是可以,老师们会第一个举双手赞同,但事实真的可以吗?

对于这件事情,经历六年多的时间,最终才被认定为工伤。教师这个职业,可以说有着许多的职业病,许多老师的咽喉都不太好,而我的一位大学老师,近期因为咽喉问题,已经跑了多家医院……?

对于教师深夜批卷而发生意外的事情,大家觉得应不应该认定为工伤?还是说只看工作的时间与地点,以这些为参考依据决定是不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