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讯 冯芳弟是海南省海口市琼山中学教师,并担任高中部数学课教学和高中班主任。2011年11月15日晚冯芳弟在家通宵批改试卷时不幸猝死,最后海口人社局判定为“在家加班不算工伤。”
2011年11月15日晚冯芳弟将所带的两个班级统一进行了一次测评考试。夜自习结束后,冯芳弟回到家中通宵批改晚上测评的试卷。次日早上7点左右,同校老师王某(化名)邀其一同上班发现冯芳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随后立即拨打了120,不一会琼山人民医院120迅速到场,但是最终冯芳弟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琼山人民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显示,冯芳弟因突发心肌梗塞,于2011年11月16日在家中死亡,发病到死亡时间间隔为“不详”。抢救记录记载:抢救时间段2011年11月16日8时31分至9时32分,到达现场时患者已无心跳、呼吸。
2011年12月,琼山中学以冯芳弟因长期工作劳累过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中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为由,向海口市人社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冯芳弟为工伤死亡”。同时琼山中学也出具该校数学组证明:““2011年11月15日晚,从20时30分至22时30分进行考试,冯芳弟老师连夜评完两个班学生的数学试卷,并进行试卷分析,因每周三为我校数学教学研究时间”。”
2012年5月,海口市人社局正式回复“冯芳弟为工伤死亡”一事,《工伤认定决定书》(简称223号工伤决定)对冯芳弟不认定为工伤。冯芳弟妻子俞俊杰当场表示不服。冯芳弟妻子俞俊杰随后申请复议,随即向海南省人社厅申诉,但是海南省人社厅维持223号工伤决定,判定“冯芳弟不认定为工伤”。
为此,冯芳弟妻子俞俊杰提起诉讼。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俞俊杰诉讼请求。俞俊杰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223号工伤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223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海口市人社局收到判定后表示不服并申请再审,海口中院驳回其再审申请。海口市人社局继续申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4日驳回其申请。
2015年1月17日,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简称223-1号工伤决定),认为“学校晚上进行考试不是学校安排的活动,学校也没有要求老师当天必须批改完作业或试卷的规定”,冯芳弟发病不是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上,决定不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
俞俊杰收到决定书后又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又是维持223-1号工伤决定。
俞俊杰不服,于2016年5月向海口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口中院判决撤销223-1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并提起上诉。
2017年,海南高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
最后,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近日,最高法裁定驳回海口市人社局的再审申请。在家加班也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网友@帆布屋檐:琼山的老师,真的很敬业,我骄傲是里面的学生。
网友@有没有爱着爱着就永远的幸运呢:这么好的老师,就这么离开了!我一个外人看起来都觉得很难过!
网友@Lillian3061:讲课生动,照顾班级所有学生,无论成绩优异还是倒数的,都一视同仁,每个学生请教问题,都耐心讲解,下晚修后,还坚持讲解到学校教室熄灯。
网友@十四时秋实:所以老师这职业风险很高,待遇算低,除了名声好听一点!学生调皮不上课不听讲不交作业,老师不能打骂,不然就是影响孩纸的身心健康,学生成绩不好也是老师教导无方领着两千块钱工资还得累成狗.
网友@Blue-is-blue:琼山中学是需要上晚修的,而且冯老师是班主任需要和学生一起基本上晚修结束是十一点,回家后批改试卷熬夜是正常的
网友@hy95大爱jyh89:你可能不知道除了改试卷,老师还要改作业,备课!像所有人一样,老师也有自己的家庭,也需要分配时间去陪伴自己的家人。下班了改试卷已经算加班了你知道吗?你以为所有的卷子批改都只需要一分钟?!数学卷子大题分点得分不是看最终结果你不知道?!设身处地想过,就不会有这个疑问。
最后,你觉得冯芳弟老师通宵批改试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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