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具体有哪些变化呢,快和濮阳房产网小编一起看看~

1我市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调整后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保障对象

(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政府确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二、保障条件

(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户口,或非本地常住居民户口但为本地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

2. 申请家庭在市城区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市城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90元(含)以下;

3.申请家庭在市城区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户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我市租赁补贴保障标准调整后租赁补贴标准、面积如何?

一、面积保障标准:

单身家庭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两人家庭为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

三人、三代四人家庭为人均建筑面积17平方米;

两代四人及五人以上的家庭为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

二、租赁补贴标准:

1.货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7.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5.25元/月/平方米。

2.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以内部分1元/月/平方米,超保障面积标准部分按房屋所在地同地段同时期普通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执行。地下室租金暂定1元/月/平方米。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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