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焗长和焗饭们说了“宝马车主打人事件”回顾: 道德沦丧!昆明宝马司机“路怒”狂殴威胁他人 ,今天,事情了最新进展。昨晚(5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事件的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称,5月4日晚11时57分52秒,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金星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报警人在盘龙区北辰小区杜鹃苑33栋门口被人殴打。金星派出所接到指令后于11时59分11秒赶到事发现场处置,在现场找到报警人彭某某(女,31岁,楚雄人,在某科技公司工作),报警人称自己与丈夫欧某某(男,36岁,昆明人,在某传媒公司工作)被一辆宝马轿车乘客殴打致伤,宝马轿车及打人者已离开现场。

在民警向报警人及其丈夫了解事情经过中,报警人称已拨打120,需先行前往医院查看伤情,再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彭某某及其丈夫欧某某当晚在驾车回家途中,遇一辆宝马轿车停放于北辰小区内部道路中间下乘客,欧某某用切换远近车灯光的方式示意宝马车让路,与宝马车主刘某(男,23岁,昆明人,在某经贸公司工作)发生口角,刘某殴打欧某某致轻伤,殴打彭某某致轻微伤。

公安机关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报警人彭某某及其丈夫欧某某感谢公安机关及时出警,迅速调查,并提出司法调解申请。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报警人提出“司法调解”,并不是简单的“私了”,是将由法院出具有强制力的调节书,在法官或调节员的主持下,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一纠纷,快的话当场就会有结果。

对此,焗长没有任何观点,只希望这位宝马车主吸取教训,年轻不是借口,但冲动的确是魔鬼,本来不是什么大问题,却搞得别人身心俱损,最后还要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又是何必呢?再次提醒广大车友,行车路上,变化万千,小摩擦是难免的,请通过正当的方式解决,别动不动就亮出自己的拳头,这可不是文明人所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