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女巨贪,曾和10多名男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连自己女婿也不放过

贪官的特点,其实都没有新意,无非是因为钱、权、色,这或许是大多数男贪官的特点。但在男女平等的今天,女人当官早已是很寻常的事情,所以,既然有男贪官,自然也少不了女贪官,尤其在近年,女官员贪污现象更是比比皆是。李启红,女,汉族,1954年4月生,广东中山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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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李启红上任中山市市长后,开始策划运作中山公用前身——公用科技的重组事宜。经查,李启红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串通其丈夫、弟媳等人购买中山公用的股票,共筹集投入670多万元,不到2个月获利1980多万元。这个57岁的老女人至少与10名男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花钱供养他们,其中一个情夫竟然是自己女婿!法庭上,李失声痛哭;我今天虽然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我这个人从骨子里,从灵魂深处,我特别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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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红与女儿和女婿

在看守所关押的一年里,她隐瞒身份,事事低调,别人问她以前干什么工作,她就说是上市公司的高管,直到离开看守所前往女子监狱服刑,同室狱友都没人知道她是个"市长"。当她准备以同样的身份和姿态,度过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的刑期时,入狱第一天就被同室狱友认出了市长身份,随之,少数狱友就把仇官仇富心态发泄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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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堂堂市长,被双规后,用一句'不了解证券法 不知道会违法'来为自己开罪。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市长的?那她为什么只把这些信息给自己家的人,她完全知道是违法行为,只是心存侥幸。一市之长,分管工作的基本法都不懂,是不是太可笑了。是啊,像她这样的领导,太忙了,忙工作、忙吃喝、忙应酬、忙赚钱,哪有时间学习。

2011年10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判处李启红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