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4日,袁先生在龙华区大浪街道商业中心(纷享城)红蜻蜓专卖店购买了一双皮鞋,穿了不到一周时间便发现鞋尖、侧面等部位有脱胶现象,但直到1月12日,过了“七天无理由退款”期限后,袁先生才开始去店家处理退货事宜。
1月18日,袁先生接到红蜻蜓专卖店的短信通知:你的鞋子已修好,有空过来拿。
“我要求是退货,对方没有和我协商,就对鞋进行修理,这点我觉得不合理。”袁先生对记者说,“后来我到店面协商,无果,就联系了龙华区消费者委员会,但其以无法联系商家为由,终止了调解”。记者也尝试通过袁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商家,发现电话已是停机状态。
无奈之下,袁先生在龙华区书记信箱进行投诉,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商家做法并未违反规定。因商家拒绝调解,依据相关法规终止调解。
据袁先生介绍,在历时4个月维权过程中,专卖店未就此事和他进行任何方式的主动沟通。“我觉得,自己遭遇的已不是一双鞋的事,背后更多是消费者维权的艰难和商家不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希望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商业中心(纷享城)红蜻蜓专卖店采访了该店负责人。
“作为我们店家来说,我们只在售后7天内提供退款服务。当时,鞋子只是开胶,并没有出现断底断帮现象,按照我们三包规定,不能退货。”店员对记者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红蜻蜓专卖店的做法的确没有违反规定,但我们愿意继续促进二者沟通,解决问题。”同时他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要加强相关商品或服务知识的学习,对不明白的事项要问清楚。他建议袁先生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也可采取诉讼方式继续维权”。
(记者 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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