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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以我国古代西周共和元年为切入点,讨论了古代中国与古希腊、古罗马等西方欧洲国家共和制的差异,并试图探讨各自的历史渊源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主题词:共和元年 古代历史 共和制 中西方比较
人类社会行进到奴隶制社会以后,就由宗族酋邦或部落形成了国家,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由于世界各名族所处的地理环境、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宗教文化的差异,在世界各区域形成了国家体制的差异。以共和制而言,世界各地各个时期都有不同,这就形成了各自民族国家的政治文明的多样性。正确认识这种政治文明的多样性,对认识今天世界政治文明多样性有极大的帮助。本文试图从我国西周时代共和元年这一历史政治事件为切入点,讨论古代世界各国共和制的差异。
一、西周共和元年的来龙去脉
强大鼎盛的奴隶主国家——西周王朝经过近2百年的兴衰变化到了周厉王时已是第十代,公元前841年以前更加衰败,由于周厉王暴虐,宠幸奸臣魏公长父、荣太公等执掌政权,这些奸臣蛮横欺霸,国人反抗此起彼伏,厉王又命魏国之巫监视,对言谤王者杀,致使诸侯怒恨不上朝,国人不敢讨论国家政事,大臣召穆公进谏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水”,厉王仍不听,经过三年,国人起义,攻袭厉王,厉王逃奔到彝(今山西省霍息),太子静在召穆公家被国人包围,召公以自己之子代替,太子才幸以免难。厉王出逃以后,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共同执政,号为共和,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为中国有正确纪年之开始,共和14年(公元前828年)厉王死于彝,周召二公立太子静为周宣王,还政于宣王,共和结束,这14年史称西周共和时期。
二、中国古代几次类似共和政治事件
其实在共和元年这一政治时期之前的西周初年就已开历史先河,有了共和执政的先例。周武王灭纣后建立西周两年即病逝,是年太子成王年十二岁,周召二公代为执政共七年,到成王19岁时还政于成王。请看这和周宣王年幼时共和元年以后14年间的政治状态何等的相同。
这种政治壮态在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出现过多次,最晚的一次就是清朝后期同治年间。公元1861年清咸丰帝驾崩,是年太子爱新觉罗载淳6岁,作为合法继承人即位,年号为“祺祥”,但由于政变,此年号没有使用,西宫慈禧太后和东宫慈安太后掌控了权力,即所谓“垂帘听政”,后由慈禧太后直接窃权长达13年,还垂帘听政光绪皇帝多年。
从周成王时期周公执政到共和元年再到同治时期,我们可以总结出中国古代国家共和制有以下特点:一是从周文王确定国家各等级贵族王长子世袭制以来,这一血亲世袭制作为宗法制度,世代沿袭。二是国家的共和执政是被动的,是乱政下被迫所为而不是统治者与国民的主动的政治意愿。三是这种共和是执政者自报家门,掌控政权,而不是选举产生。四是共和执政只为权宣之计,缓冲时间,待太子长大还政于太子,不是用法律确定的长期政治制度。
三、古代欧洲西方国家共和制的概况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对共和制的表述如下:共和制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道由选举产生的政体形式,与君主制相对,采用这种政体的国家称为共和国。共和的英文一词来源于拉丁文respablica“公共事务”,意即为共事者。
西方的共和制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等奴隶制国家,有民主共和制和贵族共和制两种形式,后来还有君主立宪制等等。
公元前5~4世纪的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是民主共和制的典型,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公民大会”由全体公民组成。什么是公民,即年满18岁的希腊成年男子,他们只占城邦内人口的1/10,在这个奴隶制的城邦中众多的工匠、奴隶、工人及外族人没有公民权利。公民大会以投票或抽签方式选得“五百人议会”、执政官、“十将军委员会”、国家机关,决定国家重大政策,“五百人议会”落实公民大会的决议。在当时以简单的多数票或抽签选方式决定国家大事,容易产生意外,也往往不能选出公认的、德才兼备的领导。
公元前五世纪的古罗马共和国是贵族共和制的典型,“公民大会”形式上是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受制于由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元老院”拥有立法、行政、军事、财产、司法和宗教等实权,在管理国家方面起着首要作用,“公民大会”在许多情况下是从形式上表决通过元老贵族的意志,所选出的国执政官,只在依照元老院的意志办事。
在欧洲中世纪通货口岸和商业中心的极少数城市国家,曾实行封建共和制,国家最高权力由市民选举产生的“市民会议”或其它形式的集体机构掌握。文艺复兴以后的欧洲资产阶级国家曾普遍采取民主共和制政体,公民的范围更加扩大,虽然公民能选举议员组成的议会,但其议会的权力和政权最终还是掌握在少许大资产阶级手中。尽管如此由“君主制”向“共和制”的转变是社会的进步。
四、中西方共和制的差异
大致了解中国古代共和制和欧洲西方共和制的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出中西方古代共和制的差异。
受周代宗法思想框制(宗法思想的核心是天子公侯伯叔大夫长子继承制,血缘宗族执政,家国不分)中国古代共和制的特点是:一是执政官不是人民选举的而是自荐的,二是这种共和执政不是积极主动的,而是被迫的,是为了戡乱。三是这种共和只是很少一段时期,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几十年。
而欧洲西方共和制首先有公民表达意志的机构——公民大会,公民大会选举执行机构和执政官;二是国家的执政者是公民选举产生的,而不是自荐自任的;三是这些执政官不是世袭继承制。四是国家共和制作为一种体制长期执行而不是临时戡乱。所以说中国古代共和制与欧洲共和制有本质的区别,前者属于宗法共和制,后者属于民主共和制。
五、共和制差异的根源初探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古代中西方共和制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农耕文明和西方的游牧文明及其延伸的海洋文明。
王振中在《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及王权的形成》一书中选用大量考古资料和历史材料说明,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过程可概括为:较平等的农耕聚落——不平等的农耕聚落——农耕都邑邦国——王族帝国。也就是说我们的先民依其可耕之地面聚居之,统治者掌控着耕地,使耕地者有其田,民因有耕之地而安之,而广大的内陆土地正好满足了各自的需求。在这种耕者有田的情况下,百姓则较为安顺,依耐于统治者,顺从于统治者,不去游牧远洋追寻和掠夺生产生活资料,所以竞争之习惯弱,关注公平竞争、关注国家政治的愿望也不强烈,只满足于自耕自给的生活,就产生不了很多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公民,当然统治者也容易按自己的意志制定国家方针政策,治理国家事务,不赋予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老百姓在草民意识下不思问不参与国家事务,这样养成的农耕文明,易于产生保守和安贫乐道,依赖能人的习性。而西方国家古代的起源是:游牧聚落→聚落城邦→城邦国家→共和帝国。在游牧求生的生产方式下锻造了较强的竞争意识,强胜弱汰的习性,在游牧文明和后来的海洋文明中生存的那些强胜者来之八方,被此相聚,都具有一定的公共事务能力,生活在海岸通商之城邦,要共同生存,就得有大家都有能表达个人意志的政体,这就用“公民大会”共同议事决策,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就不可能由一个王族说了算,就不能家国不分,(虽然后来有君主立法制,但君主是国家的象征,国家事务还是由选出的执政官共同管理)
用西方共和制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国家体制,虽然有着根本不同,但是都是在各自地理人文和生产力生产方式上产生的,都符合各自当时的历史条件,尤其是中国的宗法共和制,也有利于民族的统一团结和生存,适用于中国当时的状况,中华民族大一统强大辉煌于世,说明这种共和制有产生的必要和优势。西方共和制中所含有的共同竞争合作文化始终没有把各名族共和在一起,欧洲变成了几十个国家,这是缺点所在,欧洲现在成立欧盟又想共和在一起,反证了中华文明“和合”的优点。我们回顾对比研究这些历史现象,就是要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去分析认识历史,既不能偏面否定,也不能偏面肯定,要看到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以及对后世和当代的影响。这就提示我们在当代,各个国家只有选择适合自己民族文化、国情民意的政体制度(而不能照搬他国的模式),才能使我们能在国家政体道路上坚强自信,有定力,在此基础上学习先进的治国理念,完善自己的体制机制。
参考文献:
1. 中国大百科全书 北京 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4年4月第一版461页
2. 王震中 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8月第一版216~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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