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
为进一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今年一年级的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七里河区教育局制定了小学招生工作范围。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学校招生时严格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各学校招生政策应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应全部公示,招生过程应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全纳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尽可能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时间
1.招生对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招生时间:按市教育局招生要求,本区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7月5-15日。
(二)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三)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三、招生要求
(一)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学校要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加强学籍管理,班级学生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严格控制择校
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即城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七里河区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非初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小学入学原则,在不突破班额限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教育办安排入学。
(三)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严禁学校招生时向家长和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实行“零”收费。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5月下旬,由区教育局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关于2018年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招生条件、招生片区范围、具体日程安排、录取方式及家长需提供的证件材料种类等。
(二)6月25日—7月4日,各校公示《招生简章》。区教育局向幼儿园及托护点发放《2018年七里河区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要求家长如实填写《申请表》作为报名依据。未在本区幼儿园及托护点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领取表格。
(三)7月5日—6日,家长需持相关的证件到相应的片区学校做适龄儿童入学前摸底预登记。
(四)7月9日,城区各校向区教育局教育办上报摸底预登记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7月10日—11日,区教育局教育办对各校上报摸底预登记名单进行复审。
(六)7月5—11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和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带齐证件到区教育局教育办进行登记。
(七)7月12日—13日,城区学校对前期摸底登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正式注册报名;农村小学统一招收所辖社区、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八)7月14日,区教育局教育办统筹调配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并由其家长领取《入学通知单》到调配学校注册报名。
(九)7月15日各校公示新生报名注册名单。
(十)9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的录入和注册。
五、录取方式
2018年七里河区一年级招生录取方式如下:
(一)第一批次:户籍是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
1.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按招生划片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合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基本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的如无房户还需提供无房证明等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按以下顺序招生
(1)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
(2)有户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的适龄儿童。
(3)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4)无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批次:因居住地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并且户籍在本区阿干镇、西果园镇、黄峪镇和魏岭乡三镇一乡的常住的适龄儿童(包括八里镇岘口子村和东果园村的拆迁户)。
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城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拆迁和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当地乡镇政府公章。
(三)第三批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现住地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和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在录取第二、三批次适龄儿童时,以办理证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的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教育办登记后,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协调入学。
如果适龄儿童报名时出现以下情况,可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一是登记时提供的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是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不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的。
兰州理工大附属小学不得拒绝片区内学生,不得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本单位内职工适龄子女视为片内生。
万华中加小学部可招收自愿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测试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具体招生片区及计划如下:
一、城区学校招生片区
1.华林路第一小学:华林坪三马路以上至烈士陵园、沈家坡及工林路单号1号(含)—465(含)、双号2号(含)—244(含)。
2.华林路第二小学:华林坪地区南至二马路(含),北到太平沟(含)。
3.上西园小学:上西园地区,林家庄421号(含)以西,南至南山路,北至兰新铁路,五星坪油库(含)。
4.西园小学:林家庄1号(含)—420号(含)。
5.下西园小学:东起文化宫桥,西至拱北沟(清真寺以东),南至太平沟(不含)、林家庄、塑料厂,北至西津东路。
6.柏树巷小学:东起拱北路,西至硷沟沿路东,南至兰新铁路,北至西津东路。
7.五星坪小学:五星坪地区、工林路的华林山桥以西,南山路以南。
8.兰工坪小学:兰阿铁路以南,骆驼巷123号(含)-134号(含),320号(含)-420号(含);兰工坪路1号(含)-631号(含);兰工坪北街1号(含)-97号(含);兰工坪南街1号(含)-300号(含);建西东路1号(含)-567号(含)(含裕华家园、小西坪粮库);机车厂第五福利区;晏家坪50号(即原兰州市汽车运输五队);城南国际住宅小区。
9.晏家坪第二小学:晏家坪街道(包括省建二公司家属区)。
10.硷沟沿小学:硷沟沿,骆驼巷,兰临路一线(小西湖什字至五星坪油库),梁家庄1号(含)—31号(含)(不含梁家庄19号和20号)。
11.西湖小学:东起磨沟沿(含),西至西湖北街,北至南滨河路,南至西津东路。
12.七里河小学:一是东起梁家庄32号(含)(其中含梁家庄19号和20号),西至七里河桥东,南至兰新铁路,北至西津东路;二是东起西湖北街,西至体育街(含水电四局家属院、省电力公司住宅小区),南至西津东路,北至南滨河路(不含总院)。
13.安西路小学:一是东起体育街,西至七里河桥,北至南滨河路,南至西津东路(含总院,不含水电四局家属院、省电力公司住宅小区);二是东起七里河北街(省中医院),西至建兰路,南至瓜州路,北至吴家园路。
14.王家堡小学:东起七里河北街(省妇幼保健院),西至阳光家园(含),南至西津路,北至瓜州路。
15.西站小学:一是东起兰西铁路文化宫、军供站(含),西至兰州西客站(即西站西路269号以上单号段,106号以上双号段;建西西路双号段和三角线全号段,不含建西东路及西客站),南至武威路黄峪桥,北至西津西路(武威路全号段;西津西路55号(含)以上单号段)。二是民乐路与乐山街交叉路口以东(即民乐路95号(含)以东号段;武山路单号1号(含)—189号(含),双号2号(含)—244号(含),(不含乐山街)。
16.建兰路小学:东起七里河南街,西至兰西铁路文化宫、军供站(不含)、南至小西坪粮库铁路专用线,建西东路,建西西路单号,北至西津西路。
17.吴家园小学:东起七里河桥北,西至敦煌路,南至吴家园路、健康路,北至南滨河路,包括明皇家园。
18.健康路小学:东起建兰路,西至敦煌路,北至健康路,南至瓜州路。
19.敦煌路小学:东起敦煌路,西至西津西路260号(含)(原兰石二分厂厂大门),金港城糖酒市场(含456号—556号)以东,北至南滨河路,南至西津西路(含柳家营)。包括任家庄1号(含)—445号(含)和“美林郡”住宅小区,郑家庄2号(含)-282号(不含)。
20.火星街小学:一是东起任家庄501号(含)—899号(含),西至原兰石厂北门,南至西津路,北至火星街;二是东起郑家庄282号(含)以西,西至金港城(不含),南至火星街,北至南滨河路(糖酒市场至光华街以西)。包括郑家庄356(含)-404号(含),滨河西路大于107号(含)号段(含南滨河中路金港新城高住楼981—985号);“金恵”家园、“明珠”小区、“金建”小区和兰石豪布斯卡10号地(不含)以东。
21.兰州八十九中(小学部):东起西客站西入口豪布斯卡规划路以西(含4-10号地),西至恒大帝景(含), 南至西津西路,北起火星街——河湾堡东街——南滨河路(含悠悠小区)——金港装修建材市场——新规划185号路以南。
22.西津路小学:东起西客站(含),西至西津西路608号(含)—1031号(含),南至兰新线,北至西津西路。
23.崔家崖小学:崔家崖村1—4队,水泵厂,肉联厂,农机仓库,机电仓库,省建木材厂,省建602处,李家沟村和辖区内城市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
24.秀川小学:东起西津西路690号(含),西至恒大名都(不含),南至西津西路,北至南滨河路(不包括户籍是崔家崖村、马滩村的适龄儿童)。
25.龚家湾第一小学:龚家坪东路,龚家坪西路(王家堡村、龚家湾一队和城镇居民),龚家湾二队,武警医院,龚家湾北路(工专家属院6号(含)—64号(含),真空厂60号(含)之前、理工大、七〇四研究所415号(含)—463号(含)、百货仓库龚北路465号(含)—481号(含)、501(含)-559号(含)、民乐路159号、五金交电站、物资局)。
26.龚家湾第二小学:龚家湾南路(含欣德小区),龚家湾路单号63号(含)以上、双号160号(含)以上,烟草仓库,商通厂,建兰新村,地毯厂,龚家湾第三、四、五、六队,轴承厂(1、2铁路大楼家属区),市三院,变电所。
27.龚家湾第三小学:龚家湾北路61号(含)—205号(含)、70号(含)—413(含)和毛牛沟。
28.兰州八十六中(小学部):武山路191号(含)以上单号段、246号(含)以上双号段,民乐路乐山街95号(不含)以西,龚家湾路单号61号(含)以内、双号158(含)以内,机车厂第四福利区。
29.马滩小学:东起金港装修建材市场(不含悠悠小区),西至南滨河路武警四支队(不含);南至新规划185号路;北至南滨河路。
30.大滩小学:东起恒大名都(含),西至深沟桥(不含),南至西津西路,北至南滨河路。
31.崔家崖第二小学:崔家崖社区5—8队、白石头沟、小康村居住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32.兰州三十六中附小:八里窑村、五里铺村及沈家坡地区。
33.兰州师范附属小学:敦煌路街道金港城社区。
34.理工大附属小学:理工大本校和分校的适龄儿童。
35.任家庄小学和彭家坪第二小学:彭家坪东路以西(包括富润家园,三汇悦郡)。
36.华林路第一小学、华林路第二小学、下西园小学、西园小学、上西园小学和兰州三十六中附小等学校可招收孙家台小区的适龄儿童。
2018年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流程
2018年七里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七里河教育局就2018年七里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发出通知。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原则
各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及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优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园
(二)公益普惠原则
各幼儿园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同时,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幼儿,提供融合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时间
1.招生对象
入园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幼儿。
幼儿园招生时家长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家长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本区户籍幼儿: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
非本区户籍幼儿:户籍证明、辖区内居住证、辖区内租房或监护人房产证明。
(2)企事业单位和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事项在招生前须到区教育局学前办核准备案,方可公示招生。
2.招生时间
全区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5日。
三、招生工作程序及报名录取方式
(一)招生程序
1.由区教育局每年5月份,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及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园性质、园所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2.各幼儿园在开始招生前一周,公布招生简章,便于家长了解招生信息。
(二)报名录取
1.各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登记条件的先后顺序录满为止。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2.我区三所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教育办牵头,学前办等相关部门协助,各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和监督部门监督,实行电脑派位,按招生条件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报到时提交相关资料。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建立和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入园幼儿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4.2018年幼儿园招生列入招生计划,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不低于6个班。若幼儿园需扩班,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区教育局教育办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扩班,未经审核批准,各幼儿园不得随意扩减招生计划。
四、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安宁区
日前,安宁区2018年小学新生招生办法及划片范围正式公布。据悉,根据2018年摸底数据,安宁区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62个班、3230人。各学校将按照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原则,分两批次进行登记报名。安宁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控大班额及择校,对超计划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
据悉,根据2018年摸底掌握的小学适龄儿童数据,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区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62个班3230人,其中,区属学校46个班2510人,事业单位办学9个班495人,市属学校办学5个班225人。
据悉,安宁区各小学将按照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原则,分两批次进行登记报名。
●第一批次(区内户籍)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父或母,且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位于学校片区内;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实际居住地位于学校片区内;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且位于学校片区内;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实际居住地位于学校片区内,但落户及居住不满一年的,根据片区内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录取,若无学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片内入学,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必须与户籍所在地相一致。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和户籍证明为依据。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随其父母一起与祖辈居住的,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亲及母亲无房产证明(非直系亲属户口薄上空挂户口者不算其内)。
●第二批次(区外户籍)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所购住房位于学校片区内,且居住在学校片区内。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居住地为租房,且居住在学校片区内。兰州新区、近郊三区(城关区、七里河、西固区)来安宁区就读新生需家长提供无房证明,三县来安宁区就读的新生需提供父母来安宁区务工证明。
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凭原籍户口薄、居住证(暂住证)、购房或租房证明,到居住地片区学校预登记。按照在片区内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小学入学。
安宁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招生登记结束后,登记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全部录取,并将招生录取名单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张榜公布。
学校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以上两个批次6种情况依次录取,按计划录满后,未予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录取及未录取的学生名单均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录取后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2018年秋季入校起,小学一年级择校生及其他年级转学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小学择校生将与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对口划拨”资格承诺书》,并由区教育局建档备份标注(若期间有任何信息变化将不予更改),小学毕业时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不享受对口初中划拨政策。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及转学的学生可不认定为择校生。
另外,安宁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对超出核定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予以严查,坚决控制起始年级超过55人的“大班额”,并对超计划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此外,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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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里店片区
(1)滨河小学:东至黄河水岸颐园、洄水湾,西至官山沟--514号路--598号路(含安宁庭院),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十里店小学、十里店第二小学(低年级部):东至关山沟--514号路--598号路(十里店东街),西至十里店粮站路口--514号路--中和教育世家(不含中和教育世家)--十里店南街--515号路(建宁路)--区医院(含区医院),南至北滨河路(含宁苑小区),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培黎小学:东至十里店粮站路口--514号路--中和教育世家(含中和教育世家),南至中和教育世家、515号路(建宁路),西至大青沟,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西路片区
(4)水挂庄小学:东至大青沟,西至学府路,南至514号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东至大青沟--515号路(建宁路)--区医院(不含区医院)--宁苑小区(不含宁苑小区),西至万新南路,南至北滨河路,北至514号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8年划出区域:刘家峡水电厂小区、热电有限公司小区、名居印象小区、兴兰阳光里小区、天居锦河丹堤小区、众邦金水湾小区。)
(6)兰飞小学: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南至514号路,北至513号路(兴安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万里小学:东至学府路,西至万里家属院西区(以长风电子科技公司为界),南至513号路(兴安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8)长风小学:东至长风公园路--(含长风电子科技公司),西至桃林路--(含金华苑),南至514号路,北至511号路(建安西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9)银滩路小学:东至万新南路,西至枣林南路,北至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含刘家峡水电厂小区、热电有限公司小区、名居印象小区、兴兰阳光里小区)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含宝兴庄全部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8年划出区域:阳光怡园小区)
(10)阳光小学:东至银滩桥,西至通达街,北至富强路,南至北滨河路(含天居锦河丹堤小区、众邦金水湾小区)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1)刘家堡小学、崔家庄小学:东至枣林南路--514号路--桃林路,西至莫高大道(含坤逸大酒店),北至刘沙公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8年划出区域:农科院小区小区、中集幸福里小区、中集青春里小区、梧桐苑小区)
(12)吉杰小学:东至桃林南路,西至莫高大道,北至建宁西路515,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安宁堡片区
(13)安宁堡小学:东至莫高大道--刘沙公路--桃林村(含桃林村、施家湾),西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北至仁寿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8年划出区域:海亮滨河壹号小区)
(14)海亮小学:海亮滨河壹号小区内的所有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沙井驿片区
(15)华中师范大学安宁附属实验学校:咸水沟以西安宁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省属小学
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小学部):所属大学校园内教师职工子女及校园内本区户籍学生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市属小学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户籍在安宁区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1、信息采集表发放:2018年5月底,安宁区教育局向幼儿园及托护点发放《兰州市安宁区2018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安宁区2018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要求家长如实填写“申请表”作为报名依据,幼儿园审核并签章。未在本区幼儿园及托护点接受学前教育的学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或安宁区政务大厅教育窗口领取表格。
2.片内区内户籍预登记:7月7日,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预防接种证,《安宁区2018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到片内学校办理预登记手续,学校将登记名单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3.片内区外户籍预登记:7月8日,区外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四证”即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及预防接种证、《安宁区2018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兰州新区、近郊三区(城关区、七里河、西固区)来我区就读新生需家长提供无房证明,三县来安宁区就读的新生需提供父母来安宁区务工证明。到片内学校办理预登记手续,学校将登记名单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入学名单:7月14日早上9点,各学校张榜公布适龄儿童入学名单。
5.办理录取入学:7月14日下午2点,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不按招生时间来报到注册的学生,在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学校报备区教育局将其指定入学。同时,各学校将实际录取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1.十里店小学、十里店二小属于一体化办学,学校将按计划统一招生,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师资,统一考核。同年级的学生将在同一校区就读。
2.吉杰小学、海亮小学2018年秋季初始年级开始招生。
3.2018年秋季对银滩路小学、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崔家庄小学、刘家堡小学、安宁堡小学片区范围作了适当调整,详见招生划片范围。
4.桃林路西侧机床厂西家属院为长风小学招生范围。
5.桃林村、施家湾、植物园为安宁堡小学招生范围。
6.交大附小、师大附小、农大附中小学部按计划招收所属高校职工子女、孙子女,不得招收“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本单位内职工适龄子女视为片内生。如有空余学位,将招收本片区内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也视为片内生,不得跨区招生。
7.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招生情况见该校招生简章。
8.辖区所有起始年级招生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将实际录取名单按片区招生要求划分好择校生报区教育局备案,落实该届学生毕业时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不享受对口初中划拨政策。
来源丨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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