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红木家具的发端可以追溯到明朝1405年开始的三宝太监郑和的七下西洋。
当年郑和曾到过越南、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苏门答腊、斯里兰卡、印度和非洲东海岸,
带去的是中国的丝绸和瓷器,
带回来的主要就是红木,
因为红木分量重,
正好做压舱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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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家具用的是榆木、松木、榉木、楠木等中等硬度的原材料,
和当今欧美家具的用材相似。
自从郑和带回了诸如黄花梨、鸡翅木和铁刀木之类的红木,
一些能工巧匠用这些木质坚硬、细腻、纹理好的红木,
制造出较前代更坚固、更美观、更实用的家具,
明清家具制造业由此空前繁荣。
据考证,
郑和下西洋还促进了明清红木家具地域风格的形成。
苏州原是郑和七下西洋的起锚地,
红木亦由苏州上岸,
从传世家具实物以及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到,
明式家具的产生和发展以苏州为中心,
到清代前期,
明式硬木家具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生产,
但只有苏州的风格特点和工艺技术最具底蕴,最负盛名。
木匠们把郑和下西洋带回的木头做成家具、工艺品供帝后们享用,
到后期红木大量输入及王朝灭亡才流入发展到民间。
所谓的“红木”不是泛指所有红色木材,
也不是一种木材,
而是当前国内红木用材约定俗称的统称。
按照国家标准的定义它的范围是五属八类。
五属: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铁力木属。
红木家具经历了明式家具、清式家具、清代晚期家具三个历史阶段,
反映了不同时期的艺术风格和特点。
清式家具以紫檀木为主,
其次为黄花黎木、花梨木、酸枝木等,
漆饰家具也占相当数量。
清代家具在科学性方面稍逊于明式,
但在装饰性方面却高于明式,
从而形成独特的清式风格。
清代晚期家具,
通常指道光朝以后所制的家具,
多呆板臃肿,
几乎谈不上特别的艺术性,
是过分追求繁缛装饰而走到极端的结果。
家具作为一种器物,
不仅仅是单纯的日用品和和陈设品,
它除了满足人们的起居生活外,
还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通过了解宫廷家具的来源、特点、风格,
家具的种类,家具与建筑的关系。
几干年来,
始终与严格的传统礼制风俗和尊卑等级观念紧密结合。
家具的使用最初主要是祭祀神灵和祖先,
后来逐渐普及到日常生活,
但只是局限在有权势的贵族阶层。
家具的造型、质地、装饰题材,
有着严格的等级、名份界限。
明清古典红木家具的名贵,
贵在原木的珍稀,
更贵在巧夺天工的工艺。
德国学者古斯塔夫·艾克在《中国花梨木家具图考》中总结红木家具工艺的三条基本法则是:非绝对必要不用木销钉;在能避免处尽可能不用胶粘;任何地方都不用镟制,即不用任何铁钉和胶粘剂。
红木家具造型和工艺中明显的民族性是收藏和投资的价值所在,
红木家具被称为人文家具、艺术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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