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近年来咱们河源的车真是越来越多了

俨然变成了一座堵城

但是很多小伙伴们却吐槽

有钱买车,没钱停车啊!

据市车管所的数据显示,去年1至12月,全市共新增小型机动车38981 辆,月平均上牌量接近4000辆。截至2017年底,全市小型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154100 辆。

车辆增多

停车费用居高不下

停车难等棘手问题

让河源有车一族十分脑壳疼

为此,更多有车一族在选择住宅时候

都会选择购买昂贵的私家车位

但是这些私家车位的归属权

到底属于业主还是开放商呢?

停车费怎么收?

如果遇到停车位纠纷问题

业主应该如何维权呢?

*本视频全长2分01秒,请在WIFI下查看,土豪随意

△查看视频,第一时间掌握新规

针对这些广大车主的普遍疑问

最新出台《物权法》

对车位的归属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接下来,哥就为小伙伴们

详细解读下新规的具体细则

车位的所有权是如何产生的?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下车位的所有权

是如何产生的

车位车库,除去机械车库属于机械设备外,均属于不动产的范畴。用法律语言表述,属于建筑物(独立车库、地下车库、架空层车位)、构筑物或者附属设施(露天停车位)。

车位的归属权如何划分?

知道了车位的所有权是属于不动产的范畴

那车位都有哪些类型?

归属权又是如何划分的呢?

1要清楚车位的产权问题和管理合同的约定

在小区车位一般有3种情况:

(1)小区公共部位的车位,这个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收费也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是没有出售的权利,开发商如果划几道线就变成车位再卖给业主,这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有产权的开发商或者业主私人车位;

(3)小区人防工程车位,这个属于谁投资谁收益,可以出租但不能出售。律师认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这三种车位在业主购买时,已经同开发商签订了一个临时的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已经注明车位的租金以及车位的服务费。

2要明确停车场划分,合理配套公共设施

按照小区内停车场划分,又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个部分。

地面停车场,又分为两种类型的停车位,地面停车场,又分为规划停车位和公共区域改建停车位;地下停车场,分为规划停车位和人防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74条及人防法第5条第2款规定:

(1)地面停车位中的规划停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就规划为停车位,在核算公摊面积时,是不会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2)地面停车位中的改建停车位,因小区车位不足,开发商将在报建时规划为绿地、道路或景观等部分公共区域改建为停车场,这种停车位开发商是无法销售产权的。

(3)地下停车位中的规划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已经规划为车位,不会计入业主公摊面积,开发商是可以销售的。

(4)地下停车位中的人防车位,这部分面积不会计入公摊面积。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但只有在战争时期,各地各级人防机构才会强行征用,以做战备需要。

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以租赁的形式出现,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享有"收益权",可以出租或者出售车位使用权。但受国家法律限制,出租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因此第一次签署租赁合同,只能签20年。但开发商通常会承诺,与房产同期,这种承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经过了解,原来小区车位有这几种类型

而且还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个部分

拥有不同的归属权

为此,很多业主纷纷购买小区停车位

为爱车争取一处遮风挡雨之地

造成停车位价位高涨,并且一位难求

公共停车位乱停车要被重罚

这时候,很多市民会找公共停车位停车

这些珍贵的公共停车位本来是给市民提供方便

却经常成了“私人订制”

被人为霸占着

令很多急寻车位的车主敢怒不敢言

……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会被罚5千到2万元。

市民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电话3131731进行投诉。也可以将情况反映在公安、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中,警方将依法进行查处。

河源各大商圈停车收费信息

小区停车位昂贵且一位难求

公共停车位又屡遭私人霸占

那各大商圈停车收费又如何呢?

为此,接触哥特意收集了

河源各大商圈停车收费信息

给各位车主作为参考哟~

(以上停车收费标准收集时间4月27日,停车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现有收费标准执行)

关于停车位归属问题的纠纷该如何解决

那如果真的出现业主与物业和开发商

关于停车位归属问题的纠纷

应该如何解决呢?

按照现在的小区行政管理规定法规文件,业主和物业、开发商,是相对平等的关系,法律没有偏向保护任何一方。但是作为业主的我们,所以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就和开发商就形成了一定的制衡关系。

第一,业主签订合同时需要看清楚条款,签订合同以后不合理,可以集体谈判。

第二,合同没有规定的,也没有法律规定的,所有业主共同商量,少数服从多数。

第三,没有业委会的,当小区业主权益受到损害时,有两条路可选,一条就是请代理律师,想办法成立业委会,进行集体维权,过程相当复杂,但如果大家都想维权的话,这条路也是可行的。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对症下药了,如果你的车位经常遭到侵占,你的停车费长期被超额收取,你要找对当事人寻找法律武器去解决问题。

经过接触哥的一番解释

小伙伴们是不是

对于车位的所属权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总之,小伙伴们必须要记住一点

小区公共部位的车位

这个车位属于全体业主

收费也属于全体业主哟~

今日话题

对于小区停车费用的收取,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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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于乱停车、乱占道现象怎么看?

小区停车费飙升地越来越高

很多有车一族表示买得起车

买不起车位,你怎么看?

接触面对面

开车难?停车更难!你有没有在深夜开车回家后,反反复复徘徊在停车场,就为了找一个能够给爱车停靠的位置?接触哥希望通过本篇文章,小伙伴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停车位的归属、停车信息、维权问题哟~

▌来源:车叫兽、河源论坛、晋中购房者俱乐部、小店物业通、颜雪明律师、河源民生一线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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