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经常被误解为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然而,如果仔细读过《传习录》,就会发现,它们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就是将知与行合作一处,才知便是行,能行便是真知。这里的知,就是指知善知恶的良知 。良知人人都具有,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人可以意识到并判断自己的行为,能够辨别善恶,并做出合理的选择,而不是单纯为自己的本能和外物所驱使。只是良知有时被私欲所隔断(宋明理学并非禁欲主义,
所说的“人欲”“私欲”往往指的是不正当的欲望,正当欲望也被看作“天理”,例如饮食是天理,暴饮暴食、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就是“私欲”),或为利所诱,或为威所屈,或畏难而退,对善恶也变得麻木,如同一面铜镜上生锈蒙尘,不能照物。当良知不为私欲所蔽而显现的时候,在王阳明看来,这便是行了。
例如,当你看到一个遇到困难的人,产生去帮助他的念头,这便已经是行了;如果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你又没有去帮助他,便是良知又被遮蔽。一善念产生,便已是行了,在王阳明看来,一恶念产生,便也是行了;而绝其恶念,同样是行。很多道理人们自认为从小就知道,可是这些道理并没有体现在他们的行为当中,在王阳明看来,这并不是真知。就像将百科全书储存在电脑里,电脑并不因此而“博学”一样。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就是要使良知时刻关照着人的行为和心理,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使人不会失其本心,不会让意志为外物所动摇,沦为外物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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