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头条

最近抖音,网络等众多媒体介制作民警执法需要三次警告后,才可以使用器械装备,那么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警使用警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主要是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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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第七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8种情况)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15种情况)

法律法规写得很清楚,使用警械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必害怕造成后果而放弃使用。辣椒水等均属于警械范围,使用前命令无关人员躲避,对违法人员进行警告。注意,不存在必须警告三次的说法!

所以民警执法时候因情况判定,会果断使用警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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