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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咨询举报电话:6430313 644737312369

晨报融媒体讯 (吕明明 记者 徐觅) 5月21日,我市正式出台了《牡丹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这标志着全市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全面拉开了牡丹江市污染源普查的序幕。据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分为普查准备和全面普查、成果总结与发布三个阶段。市民可以拨打6430313或6447373电话参与监督。

据介绍,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每10年需开展一次全国普查。《方案》明确,此次普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其中,工业污染源的普查范围: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的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普查内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生活污染源普查范围: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普查内容: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普查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移动源普查范围: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内容: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目前,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普查工作已经进入清查建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