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正军职:少将、中将;副军职:少将、大校;正师职:大校、少将;

少将军衔对应正师级、副军级、正军级,但不一定代表是师长,副军长、军长。这就像局级干部不一定是局长一样。

少将的级别如此之高,虽然警卫员没有硬性规定,但一般高级将领的贴身侍卫由长期从事警卫或勤务工作的少尉或少尉以下军衔的士兵担任,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由警卫营长(少校)亲自担任警卫工作;

警卫员就是警卫员级别,其选拔是根据个人的格斗射击等实战能力及领导的喜好决定的,一般都是特种兵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