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交警部门对玉林市教育中路第一人民医院门前路段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越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以来,5月15日-5月22日,就有 595辆车被处200元记3分的处罚,其中违停车辆180辆,教育路由西向东越黄色网格左转行驶进第一人民医院车辆415辆。

经常有司机朋友在玉林市卫生监督所对面的道路边上违法停车,而这些违法停放车辆右侧就有一块写着“停车行为违法,请立刻驶离,电子警察监管”字样的反光路牌。

由于这些违停车辆的存在,使得非机动车道被完全堵死,原本在该车道上行驶的自行车、电动车不得不绕到机动车道上行驶。而此处正是道路中央虚线,按规定机动车只能由此路段掉头进入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从而导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造成了交通拥堵。

以上为车辆为左转进医院。

以上车辆为违停车辆。

面对众多车主选择在玉林市卫生监督所前掉头而造成交通缓慢这一现象,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可以采取继续往前行驶至自来水厂路口,或东岳菜市场路口再掉头往市一医院方向行驶,也可以选择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后门进出。在此也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不要在道路两侧随意停车。

那么要如何行驶

才能避免

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越线行驶......

看下面这2张交警蜀黍手工制作的示意图就知道了

交警提示:

图一

图二

图解:黄色网格内不能停车,遇到黄色网格和单实线在一起不能越线行驶。即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正门出来的车辆不能左转弯往教育东方向行驶,如需左转一律往万花路方向行驶至单虚线时再掉头往教育东行驶。而从万花路口往第一人民医院行驶的车辆不能跨越单实线进入医院,而需要一直往前走到单虚线时方可以调头到医院门口再右转驶入。

温馨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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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庞宇勋 陈金茂 (通讯员)

责编:李媚

主编: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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