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无法无天?

今天就讲一个个无法无天的故事。

话说,河南省固始县的“赵四哥”又被提拔了,任该县公安局国土大队教导员,主持全面工作,就是实际上的“一把手”。

“赵四哥”不是传说,“赵四哥”大名赵诗明,是固始县响当当的人物。他既是警察,又是“老板”,还是“大哥”,在固始县拥有众多产业,目前暴露出来的有“全友家私”“研磨时光西餐厅”和一家宾馆。除此之外,“赵四哥” 每周至少四次出入高档会所“皇冠夜总会”,身边总会聚集着一群 “小黄毛”,比如外号叫“棍子”的张广峰等,前呼后拥,好不威风。

赵诗明还是一个“网红”,这两天,《“涉恶警察”赵诗明被“带病提拔”,固始县公安机关遭群众质疑》《固始县公安局:赵诗明这样的党员干部值得培养吗?》刷爆网络。其实,早在几年前,赵诗明就“网红”了,当时,南方都市报、大连晚报、网易新闻、凤凰网等媒体都对他进行过报道。但是,这些报道不是表扬,而是曝光。其中,《固始县打黑警察寻衅滋事被停职,斗殴过程被发上网》中有一段视频,视频显示,2013年7月31日0时20分,被称为“固始县刑警队打黑组赵四明”的人,与一名几分钟前到酒吧外迎接的红衣女子搂着肩进入酒吧大门,之后便发生了多人斗殴。“赵四明”身为人民警察,居然带着一群社会闲杂人员出入娱乐场所,还有搂抱其它女人的动作,俨然是一个黑帮老大的做派啊?

这个视频中的“赵四明”,就是赵诗明,时为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打黑中队民警。

当时的众多报道中,都提到提到了 “实名举报固始县刑警大队打黑组警员赵四明”,称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竟然充当黑社会带头大哥,欺行霸市,酗酒滋事,在苏荷酒吧殴打安检保安,使多人受伤,威胁弄死酒吧员工。

此后,固始县公安机关感觉纸里包住不火,对赵诗明做出了“暂停职务”的处分。

“暂停职务”很值得玩味:公安机关对违纪人员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一般为十五天至三个月。也就是说,赵诗明最多“停职”三个月。就算三个月吧,那么三个月之后呢?其他问题彻查了吗?

这些,吃瓜群众都不知道呀!

我们所知道的是,赵诗明又升官了,职务为教导员。教导员全称为政治教导员,主要职责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的工作等。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个经营多个产业的公职人员,一个被小混混前呼后拥的人,一个在娱乐场所对女人搂搂抱抱的人,能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的工作”吗?

这么说,赵诗明就有“带病提拔”的嫌疑了!

从公开报道来看,患有多种“疾病”的赵诗明确实“病”得不轻,但是,好像没有人对他进行“手术”,原来的“暂停职务”,根本治不了他的“病”。

所以,赵诗明依然“重病在身”,也只好“带病提拔”。

早在2016年,针对如何治理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审核措施,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试问,在对赵诗明的考察任用上,实行“四凡四必”了吗?

众所周知,干部推荐考察,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在干部推荐考察过程中,如果哪个部门、哪个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就必须从严追究谁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从轻发落;同时,对“带病提拔”的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任职有多久,也必须“撤下来”,对其存在的问题要从严查处“不放过”。

就赵诗明“带病提拔”问题,给我们带来一个沉重拷问:究竟是什么力量把赵诗明这种人一步步推到“教导员”的位置?是组织人事部门失察,还是有个别人对他“情有独钟”?提拔、任用赵诗明这种人,是否应该有人出来负点责任?这种情况以后能否避免?至少,它是“用人失察”。

赵诗明身上问题这么多、时间跨度这么长,用人者一点都不知情吗?说不过去吧!如说不知情,那就是失察,就是用人者没有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假如,赵诗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那么有“病”的就不止他一个人,顺藤摸瓜说不定还有大收获。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就要敢于亮出制度利剑,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让人人遵守制度、个个敬畏法规形成一种习惯、形成一种风气,干部“带病提拔”势必会失去市场。(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