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金融作家协会理事王玉珍
Golden Quote
我国的银行业不仅有破产倒闭的,也有重组关闭的。倒闭破产的是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重组关闭的是2012年6月14日深交所老牌上市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被平安集团收购后重组成为平安银行。现在再回顾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倒闭,对如今的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仍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王玉珍
有朋友问我:现在都说银行可以破产倒闭了,那么现实中有没有银行关闭的情况,关闭时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对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有什么意义呢?
实际上,我国的银行业不仅有破产倒闭的,也有重组关闭的。倒闭破产的是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重组关闭的是2012年6月14日深交所老牌上市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被平安集团收购后重组成为平安银行。
现在再回顾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倒闭,对如今的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仍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这个刚刚诞生两年十个月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式关闭,从而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破产倒闭的商业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为什么会倒闭破产呢?一般传统的说法有几种:
一种是说由于钱荒挤兑造成的。
另一种说法是大量的不良资产造成的。
还有人说是高息揽存造成的。
最后当然也有人说是房地产泡沫造成的。
凡此各种,各有各的道理。但实际上,1998年作为金融危机之前,而上面的这此问题所有的银行当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为什么只有海发展破产了呢?
但实际上,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倒闭正如其成立一样,都是政策使然。
首先,海发展的成立由于较强的政策因素而先天不足。
就像每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都有自己独特的成立背景和发展历程一样,1995年海发行的成立,既是为了加速海南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妥善处理停业信托机构的债权债务问题,也是为了支持海南特区发展的形象需要。深圳特区既然可以成立深发展,那么海南特区成立海发展也就成为必然。
1988年成立的全省国家级经济特区,客观上对资金的需求渴求十分巨大,全国投资海南成为资金投资的中心洼地。作为“信托业特区”的海口市,共有8家国际信托公司、1家期货交易所、20多家证券营业部。
但是,海南特区的投资热仅仅体现为房地产投资热,从而导致海南的房地产泡沫化。据说,当时有两个“70%”,即进入海南的资金70%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于房地产的资金70%来自银行贷款和信托资金。随着房地产热的降温,各金融机构投入到房地产的资金就形成了巨大的信用风险。1993年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
为了挽救当地的信托危机,强化金融机构的资金造血功能,在海南省政府的主导下,将8家中的5家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为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蜀兴信托投资公司、海口浙琼信托投资公司、海口华夏金融公司、三亚吉亚信托投资公司)合并重组,建立一家海南本地的银行。
这样的政策背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和侥幸心理,但是也许这就是当时大家认为的最好的选择。海南发展银行虽然不应时,但是却成立了。
1995年8月18日,海南发展银行正式成立,作为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吸收了40多家新股东后成立,股东包括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在内的43个股东。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
但是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这也为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倒闭埋下了制度性隐患。资产都沉淀在房地产上缺乏流动性,财务状况恶化,债务压力极大,资产负债比例畸形。银行一出生就背负了44亿元的债务,后来又认定为50亿元以上。
其次,政策再一次重组让海南发展银行雪上加霜。
海南发展银行的成立尽管有一些政策上的一箱情愿,但是毕竟银行的造血功能比信托公司要强大的许多,而且毕竟海南发展银行带给很多人对未来的向往和憧憬,因此,海发行吸引了全国各地的金融业界的精英,与金融界也保持了很好的人脉关系,股份制银行的良好运营机制也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
因此,海发行不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和危机,偿还了59%的历史债务,还实现了看起来辉煌的业绩:截至1996年底全行资本营运规模便达到86亿元,比开业前增长94.3%,几乎翻了一倍;各项存款比开业前增长了152%,贷款比开业前增长了97.8%,成为海南省内存款最多的银行;全年实际利润1.25亿元。
但是政策的重组再一次将海南发展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海南多家信用社通过高息揽存的方式开展业务造成资不抵债、入不敷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对储户承诺的高利息也加剧了这些信用社经营的困境。
到1997年底,有几十家信用社资不抵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导致了多起挤兑事件。海南发展银行再一次成为政策的接盘侠和信用危机的灭火器, 1997年12月,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整体并入海发行并承接了这些信用社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已经关闭的5家信用社也划入海发行。
海发行的接管不仅平息了信用社的挤兑风潮,也强化了海发行的账面上实力——海发行股本金增长到106亿元,存款余额为40亿元,债务为50亿元,员工人数也剧增到了3000多人。表面上看起来皆大欢喜的局面却带来了与人们的愿望相反的结果。
海发行的信誉并不能给信用社存款客户的高息信心,相反海发展只兑付高额利息的储户正常利息和本金的作法虽然合理合法但是却不合情,导致到期未到期的存款客户同时提取存款,从而引发了银行业少见了挤兑潮。这就是海发展死于挤兑的由来。
任何银行的倒闭都可能最终表现为挤兑,但挤兑并不是原因而是结果。有人说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闹“钱荒”、出现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也有人认为是一家被违规经营和挤兑风潮击垮的商业银行。但是,政策才是海发展造成挤兑的根本原因。
再次,央行的见死不救才是压垮海发行的最后稻草。
一般而言,在商业银行出现挤兑危机时,央行会承担最终贷款人的角色。在海发展出现挤兑风波时,央行也承担了最终贷款人的角色,调集34亿元资金支持海发展兑付。
但是一旦商业银行进入挤兑危机中,一方面面临挤兑冲击,另一方面消弱存款的来源,从而恶化了挤兑危机。
更让海发展推向深渊的是,海发展成立时的股东资本金都变成了向股东发放的无合法担保的贷款,1994年12月8日经央行批准筹建并1995年8月18日开业的海发展,仅在1995年5月至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
这种向股东发放无合法担保贷款、贷款的用途不明确,实际上是股本抽资以贷款归还股东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的作法,实际上触动了监管层的监管底线和神经,难以救助的巨大资金缺口成为海发行难以救助的理由。
1998年3月22日,央行在陆续给海发行提供了40亿元的再贷款后,决定不再给予资金支持。这事实上已经宣布海发展的死亡。因为推动央行的资金再支持,商业银行将失去最后的救命稻草。
1998年6月21日,央行发出公告:由于海发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央行决定关闭海发行,停止其一切业务活动,由央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发行进行关闭清算;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发行的债权债务,对其境外债务和境内居民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证支付,其余债务待组织清算后偿付。
海发展破产倒闭的政策背景和清算结果
海发展的破产倒闭是不是应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甚至在后来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人呼吁要求重生海发展,更有人认为如果政策上再给予更大的支持,海发展会度过难关,不至于倒闭。但是从宏观和战略性的背景看,也许海发展的破产是死得其所的:
第一,中国的银行大发展热潮需要降温。
在1992年到1998年,我国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纷纷成立,虽然政策背景各一,但是人们对银行的成立热情和投资热情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风险和破产倒闭从来都不在银行成立者和投资者的视野里,赚钱和套现才是投资的根本目的,因此,海发展倒闭以后,全国性银行的成立潮基本终结,这才是最高政策让海发展破产倒闭的根本目的。
第二,让中国的银行业真正地感受到了金融危机后破产的洗礼。
中国的银行业基本没有经历过金融危机的洗礼,1998年的金融危机算是给了走向市场的银行一个见面礼,钱荒、挤兑作为金融危机的基本特征只有到了1998年我国的银行业才真正体会到了。
但是在海发展之前,没有一家银行会认识到破产倒闭风险,银行不会倒闭不仅仅是老百姓这么认为,银行业内也是这么认为,所以,只管发展、不管风险,只管规模、不管兑付的现象大量存在,股东虚假注资、以贷款抽资绝不仅仅是海发展一家银行的现象,而是当时的银行业普遍的做法。
因此,果断地让海发展倒闭才能让中国的银行业感受到切肤之痛。以一个海发展的倒闭换取近二十年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和安宁也许就是海发展牺牲的价值,这也许是政策层的良苦用心吧。
第三,规范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扰才能保证银行的健康发展。
很多商业银行都有明显的地方政府背景,浦发银行的大股东是上海市政府、兴业银行的大股东是福建省政府、深圳发展银行的大股东是深圳市政府、海南发展银行的大股东是海南省政府、恒丰银行的大股东是烟台市政府,华夏银行的大股东是北京市管理下的首钢总公司,这些政府对银行的业务和管理都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和干预能力。
如果弱化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是中央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银行健康发展的必然条件,就像海发展的成立是地方政府为了处置已经有危机征兆的信托公司,而加剧风险的也是接管已经出现危机的信用社,所以,只有让海发展破产倒闭才能警示那些地方政府弱化对银行的干预。这是一箭多雕的政策决策。
第四,是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组的预演和政策完善的基础。
我国的监管部门从来没有对大型商业银行破产倒闭的经历和法律法规凭据,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法、公司法和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赋予了央行关闭金融机构的权力以及关闭后由监管机构依法进行清算的原则,但对具体的关闭清算工作,比如清算组的组成、职责、权限,与主管部门、债权人的关系,债务清偿原则等问题,并没有作出系统和明确的规定。
海发展的破产倒闭为我国的金融机构退市、解散、破产等制度提供了预演和实践依据,也为后来的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和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处置提供了法律的基础。也是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后来强化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的法制基础。
但是,当时我国毕竟没有商业银行破产倒闭的机制,也没有存款保险机制,因此对海发展的破产倒闭实际上仍然没有完全清算的方式,而是在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同时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债务。合法的存款本金和利息仍然得到了保障,从而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动荡,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另一个在人们视野中消失的银行是深发展。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发展银行,股票简称:深发展A,股票代码:000001)是中国第一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深发展于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认购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宣告成立。
但是,这一只老牌的上市银行却在2012年6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深圳发展银行已完成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所有法律手续,深发展和平安银行已经正式合并为一家银行。从此,深发展在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资本大鳄平安银行的出现。
不过,深发展的消失虽然在上市公司和银行业激起了一点点的涟漪是因为深发展的消失让人们见证了资本的力量和上市公司的残酷,但是由于两行合并完成后,原平安银行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深发展依法承继,附着于其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深发展依法享有和承担。其后深发展更名为平安银行。
合并前,深圳发展银行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银行,截至2012年3月31日,总资产1.37万亿元人民币,在全国27个主要城市有402家网点,合并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共持有深发展26.84亿股股份,约占深发展总股本的52.38%,实现了完全的控股地位。
所以,合并后的银行名称已经成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残酷地实现了弱肉强食的好戏,资本为王再一次让中国的银行业保持着被控制的风险,这也可能是目前加强金融机构入股股东管理和监管的原因之一。
相比于深发展的被重组,海发展的破产倒闭也许对中国的银行更具有重大的意义,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再看到海发展的出现,但那一定是一个重生的、全新的海发展,因为原来的海发展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成为中国银行业永远的教材板本。
本文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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