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在山东打官司可以在网上立案了。

山东法院“网上立案”全面升级

五项功能将全部上线运行

目前,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山东法院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自6月1日起,五项功能上线运行。

1、网上诉讼部分功能。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微信公众号民事一审网上立案,诉状自助生成,网上预收诉讼费,网上诉讼费“缓减免”申请,诉讼费自助计算等业务。

2、电子诉讼审核工作台。法官查看并审核互联网上提交的立案信息及关联信息,通过审核的案件转入审判系统。

3、身份认证功能。与全国律师律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

4、诉讼服务终端。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进行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等。

5、诉讼材料流转柜。当事人、律师等可以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系统向法官等有关人员发送信息。

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网上立案工作新闻通报会

网上立案后,如何网上缴费?

山东法院实现了三级法院同步“网上缴费”功能,目前,省法院诉讼服务系统已经完成与省财政厅的非税系统对接工作,实现了诉讼费网上缴费功能。当事人网上立案后,通过调用非税系统的缴费平台,借助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网银即可远程缴纳诉讼费。

信息来源:法治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