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YingHui
林颖慧
阳光、热情,浑身散发着满满的正能量,这是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她从检十年,先后在侦监科、未检科、公诉科工作,现任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检察员,曾先后荣获福建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被莆田市政府授予三等功,荣获莆田市荔城区劳模称号等。她就是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林颖慧。
独具匠心
领导和同事对林颖慧的评价是“沉得住气,静得下心,干一行钻一行的典型。”从检十年,她始终奋斗在办案一线,对于从事的每份业务都能作到精通,并在各项业务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
在侦监工作中,她深刻认识到不能就案办案,侦查活动监督与立案监督同样重要。她曾经立案监督了一起涉嫌诈骗案件,通过下乡取证、制作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最终获取新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成功化解了信访矛盾。当信访人激动的握着她的手说:“检察官,谢谢你了,你真的替我伸冤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内心格外的踏实。她曾移送一条职务犯罪线索帮助自侦部门立案追诉3人,该案被评为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案例、全国侦查监督精品案例。
在负责刑执部门工作期间,林颖慧引入“一联二网三走访”的工作方式,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立体监督”,建立社区矫正联席制度、羁押必要性信息沟通机制,编制《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图》,不断创新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她办理的3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例、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精品案例、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优秀案例。
在公诉工作中,作为公诉科科长,她要求全科干警将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阶段、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之中。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她努力建章立制,制定《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计分细则》等,使得机制更完善,员额检察官职权更明确,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能在不同领域的业务中处处开花,在外人眼里她是一个富有才能的多面手,但是林颖慧却说:“哪有什么才能可言,不过勤奋努力、踏踏实实做好经手的每一份工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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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检察业务的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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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可期
“一切都是梦想中的模样,我用满腔热情、深情努力,期待每一个迷途知返的奇迹”。这是林颖慧曾经写下的三行诗,足见她对未检工作的执着和热爱。
曾经作为未检科负责人,林颖慧秉持恢复性司法理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尽力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嫌疑人。2013年,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诉科,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批捕、起诉案件。面对全新的任务、全新的课题、全新的挑战,林颖慧在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新岗位,努力用爱心、耐心和细心滋润一颗颗干涸的心,构筑一道道坚固的心灵防线,让犯错的孩子改邪归正,重燃生活的希望。林颖慧始终相信,“只有不幸失足的少年,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她潜心研究、全心投入、用心工作,坚持不懈地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办案方式,创立了“三观护二教育一服务”帮教基地,形成完善的就业就学帮教体系;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帮教,并创新司法社工担任合适保证人机制,实现对“三无”外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保护;建立了公检法三家共用的合适成年人名单库,实现对公检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无缝衔接。此外,还推动“杜绝校园欺凌,守护阳光校园”法治巡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层层选拔入选省级“法治巡讲团”,参与了宁德、漳州等地开展的巡讲活动。3年来,她为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居民、社工等开展法制辅导报告20余场,受众达3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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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未检工作的深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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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炼成钢
林颖慧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她在侦监科、未检科、公诉科工作中,有幸能参加各个平台的业务竞赛,从而获得了系统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在侦监工作中,她获得市级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奖项4个,获得第三届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奖,入选省级侦监人才库;在未检工作中,通过层层选拔入选省级“法治巡讲团”,并获得第一届市未检业务竞赛二等奖;在公诉工作中,她曾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从这些竞赛中,她锻炼了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雄辩的口才,这些成长带给她的是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自信,是在面对压力时的淡定从容、强大内心。
她说:“在那些比赛的时光里,我遇见了友谊,打开了世界,收获了成长。这些美好的旅程,温暖了时光,柔和了岁月,在记忆中熠熠生辉!我愿成为与自己赛跑的人,不断努力,不断超越,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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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业务竞赛的成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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跬步千里
林颖慧认为检察业务需要实践,也需要理论研究,两者相辅相成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检察业务水平。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林颖慧参与市检察院《理论的边际》、《迷失的青春》、《镜诫》等书的编写。撰写的《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之检察监督的困境与对策》、《浅议检察视野下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体系的构建》、《浅议涉罪流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困境与对策》、《浅谈未成年人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建构》等文章与未检、公诉等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司法社工担任合适保证人、补充社会调查等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规范并作为成熟经验沿用。她撰写的调研文章和征文获得高检院奖项4次,省级奖项11次,市级奖项4次,并在省、市级刊物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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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理论调研的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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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检察工作近十个春秋,三尺公诉席,她以平凡之身,热爱而执着,守护着检察事业的梦想。案卷里、庭审上,有她向往的星辰大海。前行的路上难免会有迷茫、困惑,她总是告诉自己:"不要因为走得太久,而忘了为什么而出发。”
—— 来自:荔城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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