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同济大学新闻网消息,中共教育部党组经与中共上海市委商得一致,决定吴广明同志任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常委、副书记,方平同志任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姜富明同志的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马锦明同志的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常委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高校人物库资料显示,吴广明,1964年10月生,此前担任同济大学副校级干部,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援疆);方平,1969年9月出生,此前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姜富明出生于1957年,2007年任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锦明,1970年出生,2005年任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
(原题为《吴广明、方平任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 姜富明、马锦明不再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