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奏销案,也许可以称得上是继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中国文人士绅地位的最低谷了。当时在江南流行这一句戏言称“探花不值一文钱”,由此不难看出士绅阶层遭受到了清政府怎样的残酷镇压。

“江南奏销案”被当时的清政府称为“辛丑江南奏销案”、“顺治十七年江南抗粮一案”、“江南抗粮不纳一案”等,而所谓的“奏销案”是时人和后人对这一案件的隐晦称呼。当时朝廷发动这一奏销案,借口是江南地区欠粮、抗粮。

而实际上因为中央财政入不敷出,无法支付军饷,需要整顿全国财政,尤其是财赋重地江南的财政;另外,清政府还以追逼钱粮为由,想打击反对清政府的达官士绅,尤其是江南人士。自朝廷谕旨下发之日开始,江南士绅们斯文丧尽,所受打击也最重。可就是这么一场大案,却在史书中难觅踪迹,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玄机?

清初,朝廷财政拮据,军饷告急。前线作战部队已经无法按时支付军饷,并且形势愈演愈烈,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军队抢劫地方百姓的事情。各地督抚纷纷上奏朝廷,请求调钱调粮。可是,国库之中已是空空如也,连一粒粮食也拿不出来,为此,朝廷只能将眼光锁定在了江南地区。

为了应对危机,户部命令江苏巡抚朱国治追缴欠款和欠粮,并限定两月内缴齐所欠钱粮。为此,吏、户、礼三部共同议定了针对士绅抗粮的处分规定称为“新例”,其严厉程度令人发指。

顺治十七年十一月,刑部对嘉定县拖欠钱粮一案做出处罚:因为路途遥远,涉案人员众多,如果到京审讯,会耽误时日,所以由巡抚拟罪,将那些抗粮不交和欺瞒官府的人,押赴进京定罪。在这场奏销案中,江苏巡抚朱国治成为了核心人物,并影响着事态的发展。

朱国治对欠粮的追缴并不得力,拖欠的数额不仅没有减少,而且逐渐增多。不仅如此,他还遭到江南士绅地抵制。于是,朱国治把征缴钱粮的责任推给了当地的士绅和衙役,请求朝廷依据新例处罚这些人,并由此发起了江南奏销案。

朱国治对士绅的追查十分严酷,甚至有的人只因为欠了一厘而被降级,有的人只欠了七丝就遭到罢免。在他的高压政策下,被参劾的士绅纷纷完成了缴纳,没有能力缴纳的,则遭到官府的催逼勒索,其状非常悲惨。

在这次奏销案中,任翰林院编修的叶方蔼,因欠了一厘被降调二级。于是这位清初的探花郎便被民间戏称为“探花不值一文钱”。除此一案,还有其他9名欠粮士绅被冤枉,他们根本没有欠粮,而是被人冒名顶罪了,但是他们都受到降级调用的处分。

奏销案中所涉及的对象大部分是士绅,但究竟什么身份才算是士绅呢?江苏巡抚朱国治对此根本没有认真核对,只是匆忙之间造册,因此真正是士绅身份的居然有数千人没有上册,后来朝廷对士绅身份给出了清晰的定位。

顺治十八年,朝廷发出训令:明朝士绅不能冒称乡绅,本朝出仕者方准称为乡绅,这一规定反映了清统治者为了稳固政权,对于清朝不合作的明朝乡绅要彻底地划清界限,取消他们的特权地位,以便建立起听命于清朝统治者的特权阶层。

正是因为如此,在奏销案爆发时,朝廷对现任官的处分是十分轻的,而对那些前朝士绅则非常严苛。清初士绅签粮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这给当时钱粮的征收增加了不少难度。因此,清政府要对他们进行整治,清理财政,整顿统治阶层中不稳定的因素,以警世风。

然而,在这次严厉执行欠粮处分定例的威慑下,斯文扫地的江南文人士子魂飞魄散,从而使明朝乡绅的豪迈风气由此消失殆尽。对于这场江南奏销案,清朝官方史籍居然只字未提,因此对于案情的具体情况缺乏史料证据,这一大谜案至今仍是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