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的2001年,那是什么样的概念?

网络极不发达。

当时中秋节,广西梧州市却发生了一件震惊中外的“事件:毒月饼”。

这事件在当时是神州大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现在的“辱母杀人案”、“徐玉玉遇电信诈骗案”、“孕妇跳楼案”、“苏享茂自杀案”、“江歌遇害案“,甚至是家喻户晓的”王宝强离婚案“、”白百何、李小璐疑出轨“,统统都弱爆了。

当时,广东著名的媒体《南方都市报》《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等都发文或播出,称广西岑溪市水汶镇金某月饼厂生产的是”毒月饼“。

后来才知道,一切都是一场误会的。后来,月饼商家梁女士状告广东三大媒体和广东信宜工商局,她的律师就是邓俊义。

几乎所有的人,就是一些法官都替他捏把汗:敢跟广东著名媒体和机关单位“叫板”的,那胆有多肥!很多律师都避之不及呢。

不过,事情出乎人们的意料,他们最终赢了官司。

于是,他的名字开始被人熟记。一些棘手的案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邓俊义。

果然,他后来代理的都是一些非常棘手的,没人愿接的案件,比如广西苍梧电力1.48亿元债权案,甘肃永靖6000多万元合同纠纷案,黑龙江省绥滨公司1800万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三木硅业“诈骗”案,等等。

不过,在他勇往直前的时候,也有柔情的时刻。

时间过到2014年,在广西电视台的一档法制节目:海岸线。法律嘉宾是邓俊义。他在电视上娓娓道来,如数家常。据说,去电视台作嘉宾完全是义务的,没有一分钱,劳心费力。对于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律师,似乎并不合算。

不过,他说,普法,人人有责。

从这可以看得出他的追求,对于案件的承接,邓俊义跟其他的律师也不太一样。

很多律师为了赚到更多的律师费,不管三七二十一,是单子就接。

甚至,他在接手一些案子,比如一个案值400万的离婚案,经分析后,他居然跟当事人建议:我建议你不要打这个官司,应该如此这样。

这些年,他经手了几百件案子,有很多是劝人放弃打官司,“自断财路”的。

对此,他是这样解释的:不要当事人花冤枉钱,不要为了代理费怂恿当事人打官司,那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为。

在20多年的律师生涯里,他发现了一个现象,每年有百余,抱着打官司的人向他咨询有关问题,却有高达7成的人,理解法律后,在他的建议下,最终放弃打官司。

其实,好多人并不想打官司,只是他们对法律没有了解而已。坦白地说:对于某些人,不打官司,你就赢了。所以,他萌生了打造一个普法平台的念头。

很多人说,他真是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谁都知道,律师时间宝贵,可以说分秒都是钱,劝人不打官司、普法,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真是谜一样的人:迎难而上,劝人不打官司,致力别人不屑一顾的普法……

广西司法界的同行这样评价他:那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人,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