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的皇帝真的能随意任免官员吗?其中有何玄机?
在清朝以前,由于实施的是幕府兵制度,这相当于很多地方诸侯。一旦随意杀人会引起地方军阀的不满,或造成兵变。比如,唐玄宗就杀了安禄山的儿子,使得安禄山反叛到底。
其次,朝廷内部派系重重,他们相互制约反而是好事。皇帝并不能想杀谁就杀谁,一旦破坏了这个平衡性,就会导致另一党派的人权力膨胀。比如,崇祯杀魏忠贤,结果导致东林党膨胀不可收拾。
在汉族封建王朝中君主的权力是没有那么疯狂的。当然也不排除几个了例外,像是秦皇汉武这种雄主,天生自带唯我独尊的个性,杀伐独断,但也不会有大家想像的那么任性。
想杀谁就杀谁,那不成暴君了。
封建社会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存在着两种对立统一的权力争锋,那就是皇权好相权,秦汉时期,相权极大,丞相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对皇权威胁极大。
相权是大臣的代表,它统帅群臣与皇权分庭抗礼。而皇帝任命丞相的原因就是因为皇帝一个人治理不了那么大的国家,所以很多国家事务其实都是丞相开府和大臣们商议决定,皇帝一般不会也很难过问,其中,就包括了官员的任免。
据史载,高俅为官还是比较谨慎的,不似蔡京专横跋扈,仅在任太尉时,军事训练搞些非实战的花架子,取宠徽宗而已!
而且,高俅为人,知恩图报,位居高官,手握重权后,对老主人苏东坡、刘仲武家多有关照帮助,提拔重用刘锜,成为名震天下抗金五元帅之一!
到了明代,随着皇权的加强,皇帝对官员的任免干涉力度就加大了,因为没有了“大管家”宰相,皇帝的意志可以贯彻到每一个细节之中了。但是对于杀人,皇帝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但凡是死刑都必须要经由三法司共同商定,只要有一个单位拒绝签字就杀不了。
封建社会的皇帝作为九五至尊,虽然地位无比尊贵,拥有生杀大权,但是也不可能随意任免官员,这样基本上会被史官写成暴君和昏君。基本上皇上想任免官员,也得底下的人帮助他获得罪证才可以明正言顺的罢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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