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今天谁赢了”之外,“今天你押谁?”成为世界杯期间另一句火热的问候语。近日,四年一度的足球世界杯在俄罗斯如期举行,引发足球热潮。广大足球爱好者与三五好友一起,吃着小龙虾,喝着冰啤,观看比赛直播,享受着难得的足球美好时光。不过,网络赌球现象也随着世界杯到来而大量增加。有不少朋友接触到网络赌球,并开始下注。球迷在网上下注赌球是否违法?如果违法该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我国唯一的合法赌球途径是足球彩票,网络上许多赌球渠道是不合法的。中国的足球彩票起步较晚,上市时间为2001年10月,由中国体彩中心发行。与合法的体育彩票相比,其他赌球渠道的设置缺乏相应监管。从我国现有法律来说,足球彩票的发行和运作是由政府统一发行和安排的,而且也有相应的监管程序,足球彩票在我国法律层面是合法的,因足球彩票所筹集来的资金也被用于公益事业。但赌球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它是一种变相的赌博活动,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赌球是一种赌博的行为,所以应该按照赌博的处理方式对待。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这只是对参与赌球人员的制裁,但如果是赌球的组织者,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犯赌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四年前公安部消息称,巴西世界杯世界杯期间,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赌球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重大赌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8名,涉案金额逾180亿元。巴西世界杯上虽然没有中国队的身影,但在足球竞彩业中,中国人却异常活跃。在本届俄罗斯世界杯上也不例外,朋友圈等社交圈也充斥着赌球的讨论。

赌博,是指就偶然的输赢以财物进行赌事或者博戏的行为。偶然的输赢结果决定于偶然因素。然而并非任何赌博行为都成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成立赌博罪,仅限于两种类型: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从事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兼业。根据“两高”2005年5月11日《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个人赌球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可能血本无归;还可能被认定为赌博行为,将受到相应追责。“第一,因为赌球活动产生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无效的法律行为。比如说,赌客和庄家之间因为赌球产生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如果赌博行为成立,违反相关法律,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