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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无疑是一颗璀璨夺目的巨星,他的杂文嬉笑怒骂,自成一派。造就了“闰土”这个几十年前的现代网红,据说找了个主持人当媳妇。今天咱们来聊聊,让文坛泰斗郁闷一生的一件“抄袭门”事件。一直到死,他也没能释怀。

鲁迅

1925年《晨报副刊》在报头用了一幅敞胸半裸的西洋女人黑白画像,无署名,主编徐志摩也未声明画的来源,只是在同日刊载的凌叔华所作小说《中秋晚》后的附记中,顺便说“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10月8日,《京报副刊》上登载了署名重余的文章,指出该画是剽窃英国画家比亚兹莱的。11月7日,《现代评论》又发表了凌叔华的小说《花之寺》,14日《京报副刊》出现了署名晨牧文章,暗指《花之寺》是抄袭契诃夫的小说。这此时,与鲁迅有了过节的《现代评论》主编陈西滢,与凌叔华正在热恋当中,便开始疑心这两篇文章都是鲁迅所作,目的是屡屡使他们难堪。

于是不久后,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题为《闲话》的文章说:“我们中国的批评家有时实在太宏博了。他们俯伏了身躯,张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寻找窃贼,以致整大本的剽窃,他们倒往往视而不见。要举个例吗?还是不说吧,我实在不敢开罪‘思想界的权威’。”所谓“思想界的权威”,是当时某些人送给鲁迅的“封号”。

不出十天,他又写了《西滢致志摩》一文在《晨报副刊》上公开发表,其中攻击鲁迅说:“他常常挖苦别人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镂心地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就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其实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在我们看来,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也就罢了,何苦再去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可是他还尽量地把人家刻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抽烟的鲁迅

《西滢致志摩》是1月30日登出来的,2月1日鲁迅便写出了他在这次论战中最长的、也是最尖锐的一篇文章,你的不是信吗,我的就叫《不是信》。在这篇长达8000字的文章中,鲁迅说,“这‘流言’早听到过了;后来见于《闲话》,说是‘整大本的剽窃’,但不直指我,而同时有些人的口头上,却相传是指我的《中国小说史略》。这回那罪名却改为‘做你自己的蓝本’了,比先前轻得多,仿佛比自谦为‘一言半语’的‘冷箭’钝了一点似的。”

对于抄袭的指责,鲁迅也做了回应,“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就是根据它,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系图’,也是根据它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都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独立的准备,证据是和他的所说还时常相反。”

鲁迅葬礼

直到将近十年之后,鲁迅依然对此事耿耿于怀,1935年12月,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里再次旧事重提:

在《中国小说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我声明了我的高兴,但还有一种原因我未曾说出,是经十年之久,我竟报复了我个人的私仇。当一九二六年时,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这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的;《闲话》里的所谓“整大本的剽窃”,指的也是我。现在盐谷教授的书早有中译,我的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且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