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崔永元微博曝光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以及偷税漏税等潜规则引发舆论热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该事件关键在于何为阴阳合同,何为偷税漏税,以及涉案当事人可能会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1 阴阳合同概念及效力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就一事订立两份或以上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阳合同”往往金额较小,用于向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而另外一份对内的“阴合同”由双方约定价格,一般金额较高,彼此对外保密,用于逃避国家税收,因阴阳合同金额相差巨大,所以又称大小合同

法律关于阴阳合同效力规定如下: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阳合同”和“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2 偷税漏税行为界定及法律后果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偷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罪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 明星收入涉及多少税款?

明星参演影视剧、综艺节目、商业演出等取得的收入为劳务报酬,与普通职工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同。劳务报酬适用税率为20%,但是对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收税,具体税率为: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2-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5万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0%。

回到崔永元爆料的合同中,阴阳合同为小合同1000万,大合同5000万,假如这两份合同真实存在,那么该演员应纳个人所得税就应该是6000万元×(1-20%)×40%-7000元=1919.3万元。如果其信息属实,那么其偷税漏税总额实在是巨大,很可能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三十的红线,涉案人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不管崔永元炮轰娱乐圈 “阴阳合同”事件是否还会一再反转,明星等特殊群体偷税、逃税都应引起高度重视。规范明星依法纳税,打击违法行为,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