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明朝著名的特务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
明初,置拱卫司,秩正七品,管领 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寻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改为亲军都尉府,管 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而设仪鸾司隶焉。四年,定仪鸾司为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十五年,罢仪鸾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出自《明史》)
锦衣卫,是明代专有军政特务机构,其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 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 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 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 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 镇抚司专门处理 诏狱。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 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 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延续至1661年 南明 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 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 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
锦衣卫首先是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由将军、 校尉和 力士组成。将军初名“天武”,永乐时改称“ 大汉将军”,选取体貌雄伟、有勇力者充任,作为殿廷卫士。校尉、力士拣选民 间身体健康、没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卤簿、伞盖,力士举持金鼓、旗帜。
平日里没有朝会活动时,各卫亲军分别值守皇城四门,唯独锦衣卫将军在 午门外昼夜守卫,总共100人。午门是宫城的正门,可见锦衣卫地位之高。
皇帝在 奉天门(今故宫太和门)御门听政的时候,锦衣卫堂上官一员侍立在御座西侧,负责传旨。锦衣卫将军一百二十九人与千户二人、百户四人,分别守护在丹陛、御道、金水桥以及奉天门广场的各个门前。此外还有锦衣卫校尉五百人,排列在午门内外,负责鸣鞭及执掌仪仗。
每年正旦、冬至、万寿节三大朝会,锦衣卫与其他亲军一起承担侍卫和仪仗职责。仪仗队伍共有四千人余人,其中锦衣卫多达一千五百人。朝会期间距离皇帝最近的就是锦衣卫,随时侍奉左右,听候调遣。
由于具有仪仗队的职能,所以锦衣卫的服饰异常华美。校尉穿的官服因袭了元代礼服的样式,《长安客话》中称其“鹅帽锦衣”,也就是用鹅毛装饰的帽子和颜色亮丽的衣服。每当皇帝祭祀或巡游时,作为侍从的锦衣卫校尉更要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飞鱼服是仅次于蟒袍的隆重礼服,官员到了一定品级才能穿着。绣春刀轻巧短小,除非御赐,否则不能擅自佩戴。景泰年间,锦衣卫指挥使和当值侍卫又获准穿着麒麟服,这是公、侯、伯、驸马才有资格穿的礼服。锦衣卫大汉将军在当值时要穿戴饰以小旗的头盔、对襟的罩甲。盔甲有金盔金甲、红盔红甲和红盔青甲等各种颜色。腰间还要悬挂宫禁金牌和佩刀,手持金瓜或斧钺。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出警入跸图》中能清楚地看到随驾扈从的锦衣卫官军。
指挥使一人, 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 从三品;
指挥佥事二人, 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 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 正五品;
副千户, 从五品;
百户, 正六品;
试百户, 从六品;
总旗, 正七品;
小旗, 从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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