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汉字是1949年中国大陆全面推行文字改革的结果,台湾、香港和澳门当时不属于大陆管辖,所以仍然使用繁体字。汉语的繁改简实际上是当时的推动者推行字母文字不成,退而求其次的一个选择,为了广大群众学习方便当然也是随后找出的一个解释。

正如美国英语仍然使用许多古老的词语和句式,港澳台仍然使用繁体中文。虽然各有原因,但客观上却保留了正规(传统)文字。港澳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力地证明,繁体字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没有任何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自上个世纪初一直有人提出要抛弃汉语,改用字母文字,因为无法得到政府的允许,所以退而求其次,推进简体字和拼音。正如当时钱玄同所说“改用拼音是治本的办法,减省现行汉字笔画是治标的办法”。在钱玄同等人的大力推动下,民国政府曾于1935年出台过一版324个字的简体字表,但由于多数学者和官员反对,所以仅仅六个月后就明令取消了。

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一个星期后,在吴玉章等人的大力推动下,成立了国家文字改革小组,再次推动改中文为字母文字,由于没有获得批准,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简化汉字,同时推行拼音方案。

从汉唐开始,就有人在书信等非正式书写中“发明”一些简体字,在行书,尤其是草书中更有许多约定俗成的“简化”字,但在正式的、官方的文字材料中,一直要用正规的繁体字。

简体字的最大一个“好处”,也是当年大陆推行简体字最有力的理由是:有利于学习。这里当然是指有利于当年几亿不识字的农民和工人的学习。这听起来非常有道理,也为吴玉章等人在推行字母文字失败后,推动汉字简化找到了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也得到了无数“想当然之人”的认可和支持。但港澳台的“文字扫盲”一点也不比使用简体字的大陆来的困难,成功的晚这个事实,强有力地告知我们这些想当然的人们:繁体字还是简体字对于扫盲没有明显的区别。

这是因为,繁体字的构成都含有一定的逻辑或道理,容易记住; 而简体字没有了这些内在逻辑和道理,学习时只能完全靠死记硬背一笔一划,因此学习起来不是容易了,而是更困难了。以“圣贤”二字为例,这里的简体字和字义根本没有任何内在逻辑,所以记忆其字形和字义只能完全死记硬背。而他们的繁体“聖賢”则很容易把字形和字义联系起来:口耳王 是 聖,臣又贝 是 賢。很容易找到字形和含义的内在联系,这是我们的祖先发明汉字时的良苦用心,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学习和使用。而简体字只是书写少了一些笔画,而学习和理解上都会增加出许多只能死记硬背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