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净化社会环境,6月26日,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欧某兴、胡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

近年来,辰溪法院高度重视涉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多措并举,打防并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对涉毒品犯罪案件从重从快审理,严惩源头性犯罪,遏制毒品犯罪蔓延,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毒品犯罪,形成持续有力的震慑作用。

通过对涉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以案说法、集中宣判等形式,一是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成果;二是有效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毒、反毒、拒毒意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

法官提醒: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在工作生活中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要时刻保持警惕,抵御诱惑,谨慎交友,保持心理防线。远离易于诱发和滋生吸毒现象的场所,不要食用陌生人提供的香烟、饮料、糖果,切莫轻信“一次不会上瘾”这样的谎话,抵制毒品侵害,珍惜美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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