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高院获悉,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全省法院公开宣判了25件毒品犯罪案件,40余名被告人被处以刑罚。其中,一审法院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长期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扎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毒品综合治理。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全省法院公开宣判了25件毒品犯罪案件,40余名被告人被处以刑罚。其中,一审法院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实现“精准打击”。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该顶格重判的坚决顶格重判,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手软。同时,各级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被告人韩某贩卖甲基苯丙胺6.12克,但其主动投案自首,且系从犯,新河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对其适用缓刑。
(燕赵都市报 记者 蔡艳荣 通讯员 李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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