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小学生 “优艺计划”——只教“好学生”这样的教育是否欠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物质生活的稳步提高,在教育方面,也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父母想尽一切办法,希望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毕竟教育是未来的根本,希望孩子们有一个蓬勃发展的前途,家长们都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各种培训班,辅导班也是如雨后春笋一样,慢慢来冒了出来。虽然这样,但是难免有些家庭因为生活拮据等等原因,还是让孩子们对于兴趣班或者才艺班比较少的接触。如果经济实力比较富裕的话了,才能让孩子接受到更加良好的教育。比别人多收获课外的知识,甚至学会了一些特长本领。

近日 ,一个H5在长治人的微信朋友圈中流传,这个H5是关于长治市小学生“优艺计划”正式启动的宣传。

笔者本来认为这是一件相当具有积极意义的事情。有利于小学生健康成长,丰富了课后生活,有利于孩子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却不料,打开之后,一段关于计划中的招生条件让我大跌眼镜。

为什么申报的条件是: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长治好少年等荣誉称号的小学生。再或者是班主任推荐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不管是噱头还是营销手段,让孩子们从小学开始就进入一个充满歧视攀比的世界,多么残酷。常人言,输在了起跑线上,原本以为这是大城市才有的社会普遍现象,没想到在长治市也出现了社会教育严重失衡。

生命本来就是不公平,却不想更早的让长治孩子知道了。只对学习好的孩子开放,是否存在已经放弃学习差的学生?或者说对于学习差的孩子有一些偏见?这样的活动或者宣传真是让人无语....

我想,“差学生”或许更应该受到“优艺计划”吧:

① “差学生”,有可能只是文化课上的学习速度较慢,而在艺术方面有着较强的领悟能力。

② “差学生”在学校面对分数上的差异所带来的不平等对待,是否反而应该多一些关心和爱护,包容和理解。

③ 育是全面性的工作了,如果要是因为分数上的差异就给与了“差学生”这样的不公平对待,是否是社会方面的缺失?

④对于小学生而言,许多孩子也许只能天性太过于贪玩,导致学习成绩较差,爱玩是孩子的天性,难道就要因为小学生成绩差而被规划为”差学生”吗?

⑤仅仅是不到10岁左右的孩子们,是否就要进行三六九等的区别对待?这样的标签和划等级对待,是否会对年幼的孩子心理产生重大的扭曲,后果难以估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明确说明: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这样的教育计划,发人深省,而之后的“班主任推荐10人”更是耐人寻味,曾有人传言说一些不太正规的教育机构和某些学校“倒卖”学生,未可知否。前些日子听闻教育局查封大批不正规的机构,拍手称快,希望还能继续,还长治人民一个清洁的放心的教育环境,而不是简单的把孩子们垃圾分类。

教育是全面的,不是片面的,简单的以某些荣誉称号和某方面的学习成绩,把学生们二元的分为好与坏,优与劣,这对于仅仅是小学生的他们而言,或许还太残酷了一些。并且很容易引发小学生之间关于荣誉的负面理解,更引发了孩子们的攀比心理,对孩子们的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这样的教育活动目的意义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