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愿意选择。在婚姻中找到幸福的人说婚姻是天堂,在婚姻中喝尽苦水的人说婚姻是地狱。婚姻被推倒了人们向往和恐惧的两极,婚姻有了玄之又玄的神秘色彩。让男人和女人欲进欲退,难以把握,其实,婚姻既不在天堂,也不再地狱,婚姻最真实的位置在人间。因为人对婚姻寄托的希望太多,想从婚姻中获取太多,给婚姻移位了,移到了天堂。又因为婚姻承载不了那么多的希望,而常常让男人和女人梦想落空。婚姻再次被移位了,移到了地狱。就这样,许多人的婚姻一直不在自己原有的位置上。人对婚姻的不满,也都是因为婚姻食太多的人间烟火。

但是谁也不能保证所有人能一直相处下去,所以“离婚”诞生了。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伴随着发生。最主要的怕是财产分割问题了。那么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