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湾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协调下,发挥两级法院联动调解的优势,成功调处陈某等起诉某房地产公司40宗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法庭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调解现场
案情简介
今年2月,某房地产公司因在建小区加装天然气设施,致使交房日期延误,陈某等 57名业主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房地产公司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由于40宗案件涉及违约金数额很大,双方对加装天然气设施是否构成被告违约及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争议较大,因此,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调解难度较大。诉讼中,被告表示,燃气设施安装出乎被告预料,并非被告故意违约,燃气设施安装费用也未包含在业主的购房款之中,如果原告坚持索要违约金,则被告将对因安装天然气设施产生的费用向业主起诉追偿;且如因该诉讼影响双方关系,被告在今后办证等过程中将不会主动协助各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如果这批案件处理不当,将会引发双方继续提起连环诉讼,增加双方诉累,也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解决
为妥善解决双方争议,民一庭三名承办法官多次研究案情,分析双方的意见,寻找调解的突破点,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基础上,通过辩析法理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在中级法院民三庭李烈斌庭长的指导、协调下,经过谈判,双方当事人在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所有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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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小篮子
编辑:小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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