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9日下午举行的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郑州市交通委主任吴耀田表示,要对“空号”“套牌”车,非法行驶、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重点整治。
具体包括:
(一)“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二)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汽车(含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
(四)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
(五)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
(六)各类采取欺骗、欺诈等手段招揽乘客的“黄牛”、非法改装出租车计价器及“出租克隆车”地下窝点、盗窃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非法客运涉黑涉恶势力团伙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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