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日,距离笔者关注乌鲁木齐双赢国际“商铺返租”事件已经过去2个月,然而2个月来,商户们一直反映:双赢国际方面仍未作出正面回复,或者提出解决方案。

商户李先生透露,在媒体关注该事件后,他与双赢国际方沟通此事,对方只是口头回复“一定会解决”,但迟迟未给出详细时间节点。

是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返租义务?还是其中另有隐情?商户们又该如何合法维权?

笔者在与商户交流时发现,商户们与双赢国际所签订的合同落款并非双赢国际地产开发公司,而是旗下的物流公司,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那么商户现在维权,到底该找哪家公司落实?为什么当初签订合同时候,是双赢地产开发公司的人出面签订的?

笔者联系到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认为这涉嫌是新时期的“变相融资”:“一些开发企业,会成立一个独立的空壳公司作为特定的租赁公司,而不会以开发企业出面承租这些已经销售的物业。这样一来即使今后经营不善,空壳公司申请破产即可,不会波及到开发企业。空壳公司一旦破产,那么原先对购房者的所有承诺都将成为一纸空文。更别说今后每年的返租额了。”

实质上,这就是在“返租”外衣下进行“非法集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模式扰乱了不动产一级流通管理的秩序,涉嫌非法金融拆借。

《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文件都有涉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的内容,并在《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中归纳出非法集资种类,其中第二类就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一位法官告诉笔者,最高人民法院对售后包租现象也有专门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商户们听到这个消息十分震惊:“我们都是一般的投资者,有的人甚至把一大半积蓄拿出来投了,本来我们想通过投资能有收益,结果返租资金迟迟不兑现,现在是不是还有落空的风险了?我们老百姓根本不懂这些,那投资时候,该如何规避风险?”

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商户们除了通过法律维权的渠道,即:与双赢国际解除合约,或上诉其承担违约责任之外,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

对于商户来说,返租的最大诱惑力在于,在返租期内,即使商铺长时间空置,业主仍然能够收到租金。

然而开发商在销售时,已经将返租部分算入了商铺的售价中。比如,某商铺本来只卖1万元/平方米,但开发商却使用这种促销手段,将售价抬高到2万元/平方米,然后用多出来的这部分钱,再分期返还给业主。

在业主看来,可以轻松地坐等收租,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也是某些商城售价飙升得快,而承诺的回报率越来越高的原因。

这其中,通过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公司的形式返租的开发商,更是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游走,如果商铺可以持续经营下去,或者商铺已经升值,业主就有盼头;如果经营得不好,开发商早已撒手不管,而又无承租商继续接手,那商铺就可能成了无主铺,商铺一开门还面临高额物管费,商户可以说是哭诉无门。

对于商户们到底该如何解决返租问题,笔者将持续跟进,积极为商户们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并与双赢国际方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