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公布《唐山市丰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按照省、市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丰润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丰润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明细表
(2018年)
2019-2020年丰润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明细表
唐山市丰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改善民生水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环境水平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城区75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使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社区物业管理制度趋向完善,广大居民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安排
(一)明确范围。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入住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
(二)确定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主要开展房屋质量安全性能改造、楼体节能保温性能改造、管网设施改造、道路公共设施改造、庭院绿化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安全设施改造、小区环卫设施改造等八个方面。其中普通小区改造主要包括七项:修缮屋面防水及楼道;外墙粉刷处理;疏通、维修排水管道;恢复小区绿地,补种补植、增加绿量;修整现有停车场,划定停车位,增设体育文化等设施,整理各类线路线缆,拆除废弃线缆;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清除乱堆乱放,恢复公共空间;取消垃圾道、垃圾池,完善环卫设施等。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坚持从旧为主的原则。对使用年代较长、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的小区优先安排;二是坚持节约为主的原则。在改造过程中,主要以普通改造为主,在抓好拆违的基础上,从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等五方面进行改造治理。
以上改造内容为总体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小区现状,结合实际选择确定此次改造的具体内容。
(三)筹措资金。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市场、产权单位、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捐资等。政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专项资金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无产权单位管理、居民或原产权单位无力承担且无维修基金的,可由政府出资,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引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邮政、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设施产权归属,落实改造责任,对直接服务到户的,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金产权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四)实施步骤。按照省、市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2018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区域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总改造项目的30%;第二步,2019年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总改造项目的70%;第三步,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五)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街道办事处组织小区原产权单位、居民,确定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及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2.组织施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工程设计、造价咨询、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监理招标和施工。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
4.落实管理。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未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依据《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辖区居委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改造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鼓励和指导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改造提升效果。
三、职责分工
(一)区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指导。
(二)区住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每个小区都要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管理。
(四)区财政局负责对区财政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涉及老旧公房和没有产权单位小区的相应部分改造资金的筹集。
(五)区住建局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管理;推动改造中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户外供热设施整理、城东区自来水管改造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按原标准进行维修、养护,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做好协调移交,对没有安装小区路灯的组织补建等工作。
(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推动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
(七)区水务局负责城西区自来水管改造工作。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工作;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九)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各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区规划、文旅、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十一)涉及水、电、气、暖、通讯等管线改造的,由各专业公司出资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住管中心、住建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邮政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住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要做好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服务工作。老旧小区改造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各部门要切实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加快工作进程。
(二)资金统筹。将财政补助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引入社会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供一业”移交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移交改造项目合理安排,确保移交资金主要使用在移交主体的同时,适当统筹加大对整个小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同时,对未纳入今年改造任务的小区,按上级要求一旦进入移交程序后,利用移交资金将全面进行小区改造提升,以尽早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宣传和任务考核。宣传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任务考核,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巡查督查,对组织领导、施工进度等情况加大督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对改造后续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居委会和各产权单位加强成品保护的后续管理,参照先进地区做法,研究引入市场机制管理小区,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维护和巩固整治成果。
来源: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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