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隶属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地处青海省中西部、青藏高原腹地,辖区由柴达木盆地中南部和唐古拉山地区两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组成,市区位于柴达木盆地中南部格尔木河冲积平原上,平均海拔2780米,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格尔木”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河流密集的地方。

格尔木市下辖3个行委,包括5个街道、2个镇、2个乡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格尔木以东是西宁,以北是甘肃敦煌,以南是西藏那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通往新疆、西藏等地的中转站。

2017年,格尔木市户籍总户数50933户,总人口137570人,全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40494人。

1953年9月11日,西北行政委员会民族访问团来格尔木访问期间,宣布成立了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4年7月15日召开了阿尔顿曲克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从此正式成立了海西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6年3月1日成立了格尔木工作委员会,为县级领导机构。1960年11月17日第105次会议撤销格尔木工委,改设市。1966年3月27日改设县。1980年6月14日又复设市。

2017年,格尔木市户籍总户数50933户,总人口137570人,比上年增加1017人。户籍男性人口69678人,增长0.5%,女性人口67892人,增长1.0%。少数民族人口33080人,增长2.3%,其中:蒙古族3459人,增长1.2%;藏族7283人,增长0.6%。户籍人口出生率16‰,比上年高2.8个千分点。死亡率5.3‰,比上年高1.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7‰。

2017年,格尔木市地区生产总值327.2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58亿元,增长11.7%;第二产业增加值220.79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01.87亿元,增长10.0%。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对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2.0%、65.4%和32.6%,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2、5.9和2.9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7.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1.1%。人均生产总值140165元,比上年增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