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通讯员张卫周 王俊)6月25日14时许,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交巡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丙瑞线侯家湾路段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相撞,三轮车驾驶人轻微擦伤。
大队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发生地点,经现场勘查:事发路段为平直路段,但肇事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却在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越野车正面相撞,有点蹊跷,所幸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仅手臂轻微擦伤,并无大碍。在与该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对话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遂对起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果不其然,张某饮了酒,且酒精含量不低,为198mg/ml,随后,民警对张某提取了血样。张某对起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却称饮酒开车是其多年习惯,不喝开不了车。
张某血样经送检,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4mg/ml。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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