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在咱们古代是绝对的主流。现代社会已经普遍实行火葬,并且认为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在古代,这远远不是能被普遍接受的观念。即使如此,在宋朝时期,火葬已经出现,千年之前的人们居然有如此超前的观念,着实让人感佩。
火葬的盛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发生在宋朝。宋朝之前,以及之后的元明清三代,火葬都遭遇强烈的思想意识和官方政策的抵制。宋朝《东都事略》记载:“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北宋时期,火葬盛行于东京汴梁和河东地区。湖北、陕西、山东等地也有关于火葬的记载,四川、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也有人死后火化的现象,但尚未盛行,一般仅在佛教徒中进行。
到了南宋,火葬在南方地区开始盛行,并逐渐成为社会习俗。四川自孝宗以后,火葬大盛。根据历史学者的统计,南宋时期四川的火葬墓约占两宋四川火葬墓总数的80%以上。此外,广东的番禺、佛山、新州等地都风行火葬,江西、湖北、湖南等地也有火葬的记载。
您或许会有疑问,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上,对于火葬,宋朝为何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呢?其实这与佛教在宋朝的世俗化以及宋朝是个开明社会有着直接的关系。
佛教主张火葬,认为肉体只是承载灵魂的皮囊,精神的永恒与肉体无关,人应该追求精神的超脱,最终升入西方极乐世界。随着佛教在中国的落地生根和广泛传播,到了宋朝更为本土化、世俗化,对当时民间丧葬习俗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佛教丧葬模式的抵触情绪日趋减弱,不再将其视为可怕之举或大逆不道,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乐意采用这种外来的丧葬礼俗。宋朝《搜采异闻录》载:“自释氏火葬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从实际状况看,一些讲究火化的区域,也正是佛教活动活跃的地区。北宋到了徽宗年间,开封府有寺院691座,荆南府(湖北荆州)有550座,遍布城内外。五代十国时两浙路被称为“东南佛国”,南宋时临安是两浙路佛教活+动最昌盛之地,苏轼曾评论:“钱塘佛者之盛,盖甲天下。”据《梦梁录》里的统计,南宋临安城内外寺院有671座之多。
宋朝传统的丧葬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有厚葬之风。传统的土葬花费巨大,不仅对当时的普通人家是个沉重负担,即使对于士大夫之家,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因此佛教提倡的花费较少的火葬,给平民百姓在丧事上省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火葬一般不受身份等级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丧家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于是火葬首先在平民阶层尤其贫困人家流行开来。《寰宇琐记》记载,一些富户在佛教的影响下,也会花费不少银两请僧人做法事,实行火葬,并被视为风光之事。
宋朝是个有着浓厚开明色彩的社会,这种开明在火葬上也有很大程度的反映。从形式上看,宋政府曾经屡次禁止过火葬,但实际上,却对火葬采取了一种比较宽容而放任的态度,这也是宋朝政治上崇尚宽厚的表现之一。《宋史》载:“其君一以宽仁为治,故立法之制严,而用法之情恕。”也就是说宋朝立法很严,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比较宽松。在关于宋朝的史料中,确实也鲜见因火葬而遭到处罚的事例。宋朝以仁治天下的政策,自然为佛家火葬的推广开了方便之门。
宋朝统治者不仅对民间丧葬火化的方式放宽了政策,甚至皇室也有火葬的记录。《华阳集》记载,嘉祐八年,年仅四岁的皇侄孙赵士弇夭折,“火而寓骨于都城之西大慈佛祠”。连皇室成员都有施行火葬的,可见佛教丧葬观念已深入人心,它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自然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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