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号凌晨,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后,滴滴发布征集线索公告,最高悬赏百万寻找涉事司机刘振华。最终,5月12号,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成功打捞出犯罪嫌疑人的尸体。
近日,救援队向滴滴提出索要悬赏。然而,当初滴滴公布的线索征集电话,如今却无人接听;当初悬赏的百万赏金,至今尚未兑现。滴滴方面回应称,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后,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据了解,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2005年由民间的游泳爱好者自发组成,据介绍,至今已成功义务打捞35具尸体,数百次帮助司法机关打捞出刀具、车辆等等。在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看来,他们进行搜寻并成功打捞到了滴滴悬赏的犯罪嫌疑人,滴滴就应当兑现悬赏公告中的承诺。然而,当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代理律师尝试联系滴滴方时,当初悬赏通告上挂出来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
“水上义务救援队”这个名字听起来也许颇有公益性质,对于此次救援队向滴滴提出支付赏金,很多人都表示非常疑惑。
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救援和打捞都是义务的。但这次滴滴是为提供“重大线索”悬赏,与帮助死者家属打捞的性质是不同的。
根据法律规定,它是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也不能剥夺它合法的权利。因此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义务救援和依法所得悬赏金并不矛盾。
从法律角度来说,悬赏的方式是对方自愿的,发出悬赏后有人或团体完成了悬赏的要求,根据契约原则协商支付悬赏金也是合法的权利。代理律师称,还是希望先与滴滴进行沟通,但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他周一将给滴滴发律师函。
随后,滴滴出行公关部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称,滴滴需要先经过公安机关确认,将把奖金发给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滴滴某公关人员称,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律师认为,滴滴确实应该是主动来履行支付赏金的。因为如果对方确实完成了悬赏里所约定、所要求的义务的话,就应当进行支付。
正常来讲应当是主动来履行的。因为现在人已经找到了,公安机关也介入了。这个其实就是悬赏广告的一个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完成了他悬赏广告里所约定所要求的义务的话,那么就应当进行支付。至于说履行当中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那是履行当中的问题。这个悬赏广告里确实存在一些模糊不清存在争议的地方。然而,滴滴在悬赏中并没有明确地写明人数及金额限制,这将给未来赏金的发放带来麻烦,所以说这里面可能会牵扯到双方扯皮或者对于这个悬赏广告理解的问题。有可能会导致最终需要法院的裁决来判定。
悬赏广告到底公关工具,还是滴滴真正希望通过悬赏广告能够帮助警方找到凶手?大家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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