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鱼给我,不然打你

大...大哥....我好不容易..捞到的

放心,收了你的鱼

我就保你平安

那.....那....好吧

平时你是否见到过这样的场景?

老老实实做小生意的人被人屡次收保护费;

辛苦劳作的农民被“村霸“欺负;

出去旅游被导游“威胁”必须买高价纪念品;

现在,你不必再害怕!

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达州市中级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经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坚决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本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群众来信来访地址予以公告。

群众来信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刑事审判庭602室) 举报电话:0818-2390807 举报邮箱:qfysaoheixzb@163.com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算是黑恶势力,群众可以来举报呢?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通川区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担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为通川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夺取“率先突破,领跑达州”新胜利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