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发展(四川新华)重点实验室、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跨领域综合(新华文轩)重点实验室向相关研究机构和单位发布2018年度课题。

一、课题方向

(一)发行协同平台建设研究方向

围绕充分利用和提升发行渠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成果的整合协同,建立具备全渠道、全功能、全覆盖发行协同服务体系。

(二)教育大数据分析研究方向

充分利用教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研发成果,围绕建立具有高度融合服务功能的现代教育服务体系,提出全面综合高效的教育大数据提取及分析方案。

(三)智慧出版平台建设研究方向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推进出版数字化升级和改造,建立以全方位服务读者为核心的具备内容获取、编辑、传输、运营、分析等功能高度融合的现代出版运行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面向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及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具备科研能力的单位或研究团队,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通过公平竞争实现择优立项。

(二)申请人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3.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科研及实践性成果,并有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含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以往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无违规行为。

三、申报及立项

(一)申报

申请人要认真阅读课题申报方向,根据自身研究特长选择课题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发展(四川新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请于2018年7月20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重点实验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7H,邮编:610000,电话:028-87350112),信封上注明“课题申报”字样;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申请书-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同时发至以下邮箱:7919643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

课题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依据以下步骤进行:

1.资格初审。由重点实验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内容包括:(1)课题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是否具备规定的申请资格。(2)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立项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匿名评审要求。凡不符合匿名评审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3)课题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过往课题违规行为。

2.专家评审。重点实验室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课题,按研究方向进行分类编组,根据同行评议原则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每组遴选3-5位专家评审。

3.会议复评。重点实验室根据专家初审意见及排名情况,组织开展复评工作。

4.财务审核。对于通过会议复评的项目,请财务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5.集团领导小组审定。对于通过财务审核的项目,报送四川新华发行集团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立项课题。

6.重点实验室根据集团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向申请人发出《课题立项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资助形式

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万元;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3万元。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研究工作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通过立项并签订合同后,课题经费将由重点实验室按照合同约定的额度拨付。

五、课题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根据课题方向体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和项目方案。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欣 13628000001 ,潘凤瑞 15002898961

联系邮箱:791964320@qq.com;

附:《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发展(四川新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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