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迪士尼游乐园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因为“天价插队费”遭到舆论的谴责。

这种“天价插队费”在迪士尼的官网中共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3小时导览,每人收费2700元,每团3位游客起订,最多8人;二是连续6小时导览,每人收取3000元,限定人数6至8人。VIP团费不含门票,每个团配一个导览员,根据需要定制游览路线,可以任意选择游览时间,不需排队。因为不需要排队,玩起来就非常轻松,整个迪士尼玩下来,只需要6个多小时。

“插队团”的出现意味着很多人在排队几小时后,如果有VIP团队过来,那么就要让出游园的机会,还要再等上几个小时才能玩,想必很多人对这种做法都不满。但也有网友表示,很多商场、机场、高铁等都有VIP通道,如果我们不想付出金钱的话就要付出时间,这种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

那么,迪士尼的这种“插队团”到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对于迪士尼的做法,我们首先要确定迪士尼和游客的关系,这是一个简单的“合同行为”,还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果迪士尼和游客之间是“合同行为”,那么,对于这种“插队团”,迪士尼完全可以在制定合同的时候进行规定,相应的价格对应相应的服务,这种商业模式也是符合市场规则的。我国的《旅游法》和《合同法》都没有把这种行为规定为“强迫性购买”,因此,这种行为也不会违反《旅游法》和《合同法》。

但是,这种做法就会产生一种现象,可能会有一部分愿意付出更多金钱来游玩的游客选择此种消费,但是这种做法对游客是不公平的。因此,绝不能简单地把迪士尼和游客的关系认定为合同关系,而是要从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进行分析。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要公平、诚信对待消费者。而上海迪士尼的这种行为把游客按照买票的价位不同区别对待,显然没有做到公平对待游客,这种行为的背后也折射出迪士尼公司不惜牺牲商业信誉来进行圈钱的嘴脸,实在是没有遵循诚信的原则。

上海迪士尼的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虽一时会给迪士尼带来更多的收益,但从长远来看,实为不妥,很容易失去消费者。因此,此种做法无疑是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