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民张华(化名)来到佛山市委机关大院,径直朝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走去。但是,他此行并不是来递交举报信,而是领一个“信封”。
“5万块!”张华打开信封一看,一时间还有点错愕。“这是对您大力支持反腐败事业的奖励!放心拿着!”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张华这样一位普通市民为何受到市纪委监委嘉奖?
原来,张华向纪委监委实名举报2名党员村干部收受贿赂侵害村民利益等问题。经查实,被举报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楼盘工程建设、房产销售等事项中收受承包商好处费数百万元。两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调查期间,张华主动配合调查人员,多次向调查组提供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对案件突破起到重要作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13年,广东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举报人员对举报材料的真实度、配合度以及案情查处结果等标准,分5万元、1万元、5千元、1千元等4个等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这次张华受奖,也是《办法》实施以来佛山诞生的第一笔“顶额奖励”。包括此次奖励在内,佛山近两年来共奖励了6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涉及奖励金额6.1万元。
群众举报尤其是反映真实、内容可靠的实名举报,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大利器。近年来,为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实名举报,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信访举报人的信息保护机制,提高群众举报安全性,同时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不断推动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常态化。
在这种背景下,佛山实名信访举报量近两年来整体呈现上升态势,仅今年1~6月,市纪委监委就收到526件实名举报线索,其中实名举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行为的占今年上半年实名举报量的半数以上。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佛山将继续加大力度鼓励实名举报人提供更具体翔实的证据材料,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高质量的信访举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吴曦 通讯员 佛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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