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4月份至6月份的终生禁驾名单。本次被终生禁驾的共有36人,其中有1名女性。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23岁,36人均被判刑。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绝不可一逃了之,逃逸将加重处罚。

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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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本次36人被终生禁驾,均被判刑

7月3日,记者在交警部门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看到,本次被终生禁驾的共有36人,其中有1名女性,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23岁。驾龄最长的38年,最短的仅3年,最高准驾车型为A类证,36人均被判刑。

市交警支队的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交警部门邀请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禁驾人员存在无证驾驶行为,可拨打市交警支队电话8533000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举报。

案例一

酒驾撞死人,找人顶包弃车逃逸

2017年11月4日下午3时40分许,张某酒后驾驶鲁G7G6**牌号轿车,沿青州市仰天山路由北向南行至南辛店村路口南侧时,与周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致周某死亡,事发后张某找人顶替后弃车逃逸。

经查,张某酒后驾驶且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2月12日,经青州法院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3月21日,市交警支队对张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驾车撞死行人,肇事逃逸负全责

2017年6月10日晚10时34分许,梅某驾驶鲁G86**E号牌轿车沿寿光市上广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上口镇上广路与兴广路南侧148米处时,与行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梅某弃车逃逸。

经查,梅某驾车致一人死亡,且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年8月17日经寿光法院判决,梅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8年6月14日,市交警支队对梅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什么是终身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何种情况会被终身禁驾?

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一种类型,对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类型,对驾驶人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身禁驾的后果

一旦被终身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来源:潍坊晚报、潍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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