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通知,由于有关领导职务变动,长春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长春市市级副总河长、市级河(湖)长及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责任人。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总河长:

王君正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刘长龙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长:

徐 晗 市委副书记

贾晓东 副市长

周 贺 副市长

二、市级河(湖)长

(一)松花江

徐 晗 市委副书记

(二)小河沿子河(含净月潭)

赵 明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三)饮马河

王 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四)新凯河(含永春河、富裕河)

马延峰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五)波罗湖

邵 利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六)沐石河

贾丽娜 副市长

(七)卡岔河

贾晓东 副市长

(八)伊通河(含东新开河、串湖、永安明沟)

周 贺 副市长

(九)拉林河

吕 锋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十)雾开河(含干雾海河)

王海英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三、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

贾晓东 副市长、副总河长

常务副主任:吕 鑫 市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

崔 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长城 市建委副主任

田志坤 市水利局副局长

总 工:

连金海 市水利规划研究院研究员

四、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人

成 员:

雷 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于迅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长者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大项目办主任

梁国超 市教育局局长

李维彬 市工信局局长

姜宏亮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慧力 市财政局局长

李成员 市国土局局长

盖国庆 市环保局局长

李 健 市建委主任

曲国辉 市规划局局长

宋 驰 市公用局局长

刘 宏 市园林局局长

王世忠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张意海 市交通局局长

吕 鑫 市水利局局长

鲍文明 市农委主任

马 平 市卫计委主任

李志刚 市审计局局长

王万成 市林业局局长

宋荫卓 市畜牧局局长

刘任远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鞠 峻 市伊通河管委会主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