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上大学的孩子中,
总有一部分因为家庭贫困而上学困难,
为保证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
不因贫困而失学,
这两个途径希望可以帮到你。
7月3日,记者从银川市民政局获悉,今年银川市仍然对城乡低保对象高等教育阶段进行就学救助。
救助对象:
凡有银川市常住户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一本、二本(含民族预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录取的,均给于救助。
国家军事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因助学措施较为充分、机制较为完善,此类学校学生不再予以救助;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救助的学生也不再予以救助;上学期间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改善退出低保的或中途退学的,从退出低保和退学之时终止救助。
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对象考入本科(一本、二本)院校的(含民族预科),第一学年救助6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个学年救助3000元;
考入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救助5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个学年救助2000元。
对于父母是残疾人的低保对象,在上述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入校当年一次性增加1000元救助资金。
申请程序:
当年被录取的,由本人携帯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领取低保金银行存折、残疾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成绩单(以上证件一律为原件),以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申请,由市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审核后报辖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复审,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给予救助。
自第二学年后的救助资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于每年的6月10日至8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申请,经审核后报辖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复审,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给予救助。
还有一个途径,
宁夏推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会帮助准大学生解除后顾之忧。
据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年申请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申请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2000元。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据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金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2018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0日,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学生和家长共同借款后,贷款、还款记录将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有违约将影响个人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请贷款人珍惜信用记录,务必及时还款。
我区创新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模式,在贷款人数、金额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应贷尽贷,贷款累计回收率达到了99.98%以上,连续8年名列全国第一。(记者 陈勇 周一青)
来源:宁夏日报、银川发布
宁夏微热点综合编辑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热门跟贴